梅媽入稟申更多生活費:「每月3萬元捱得好辛苦」 官:「個個月3萬蚊都辛苦,香港幾百萬人辛苦過你」
已故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為跟梅艷芳生前立下的基金爭奪逾億元遺產,不惜斥巨資打官司,最終梅媽被判敗訴,更因拖欠律師費於2012年被頒令破產。其後4年來,梅媽多次以不同理由申請獲得更多的生活費。梅媽今再次到高等法院申請取得更多生活費,指每月只有3萬元「捱得好辛苦」,但法官提醒她,其破產令將於下月屆滿,只要繼續「乖乖地」,2個月後如無意外將可獲得每月十幾萬元。
法官提醒梅媽,她的破產令將於今年4月25日屆滿,只要多等待2個月就可以每個月獲得十幾萬元,將不再受制於破產受託人。相反,若梅媽堅持在破產令屆滿前申請一筆生活費,則需由破產受託人分配。惟梅媽在庭上呻苦,「個個月捱個3萬幾蚊,我好辛苦呀捱得!」法官回答:「個個月3萬蚊都辛苦,香港幾百萬人辛苦過你」。法官押後裁決,但指「今日的申請真係…我唔會話無謂」,「你90幾歲人啦,出面天氣又唔好,唔好小小事騰來騰去。」叮囑梅媽星期四天氣轉冷,記得添衣。
遭官拒加10萬生活費發難
梅媽:3萬食豬餿
已故天后梅艷芳(阿梅)嘅媽咪覃美金(梅媽),每個月可以喺阿梅遺產入面,攞5萬蚊做生活費,當中有2萬係用嚟交跑馬地住所嘅租金,不過梅媽因為冇交租俾人收樓,最近搬咗去北角住。跟住梅媽就向法庭申領18萬,話用嚟畀搬屋費同新屋嘅租金,噚日梅媽去到高等法院聽判決。
■梅媽噚日唔滿意裁決,離開法庭時仲發脾氣鬧話要食豬餿。
判決結果係,破產管理署冇反對,仲會由新租約生效日,幫梅媽交36,000蚊租金,生活費就維持不變。但梅媽反問法官:「可唔可以每個月扣10萬蚊畀我?」法官拒絕,仲話:「呢個係法律,並唔係法官鍾意點做都得,法官只係執行法律,法律喺頭上,唔係喺凳下。」
梅媽好唔滿意裁決,離開法庭時仲發脾氣鬧:「3萬蚊生活費做得乜?食得乜?叫我唔好食呀?我依嫁食豬餿,要去買平菜,買平嘢食。」跟住再繼續鬧:「佢哋食我唔使食?以前12萬自己交租,乜都唔使欠,唔使求人。」係咪阿梅遺產剩錢唔多?梅媽話:「樓賣完一間又一間,冇人簽紙都賣,最後一間賣到億幾,我一毫子都分唔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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