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還說是兩情相悅?第一次嘿咻才8分鐘 法官看透真相:太短了!

30歲酒店經紀人廖念祖去年1月送一名酒醉的酒店小姐回家,隔天被控性侵,廖男辯稱當天是2人的「第一次」,且事先經過對方同意,但新北地院勘驗被害人住家外監視器畫面,發現廖男送被害人到家至離開僅8分鐘,「若兩情相悅,應該不會那麼短暫」,且事後廖男透過LINE傳多封道歉、認錯訊息給被害人,法官認定廖男觸犯乘機性交罪,昨判他3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月底,受害的酒店小姐酒醉後,酒店通知經紀人廖男前來處理,廖男發現她搖搖晃晃,無法站穩,決定開車送她回家,抵達三重區受害女子租屋處後,女子拿出鑰匙給廖男開門,然後在廖男攙扶下進房間。





事後,受害女子發現褲子都被拉到腿上,已遭性侵,通知友人陪同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但廖則辯稱當天是兩人的第一次「嘿咻」,而包括前戲、口交及性交,共10幾分鐘。



但新北地院勘驗監視錄影,發現兩人抵達,受害女子是步履蹣跚,已陷入意識模糊的酒醉狀態,而8分鐘後,廖男則服裝整齊的走出女子房間,除不符合廖男10多分鐘的說法,也認為若屬兩情相悅,事後應會盥洗、閒談,相處不會如此短暫,廖男行為較像是趁機對女子性侵,慌忙逃離現場。

其次,廖男事後傳送的多封LINE訊息,是一再跟受害女子道歉、認錯,希望能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請不要再生氣等,因而判處廖男有罪;全案尚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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