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道歉信與悔過書
我彭劍程於八月某日以志光文教機構名稱、統一編號(為參考某眼鏡嘉義中山店統一編號胡亂編寫)、負責人林進榮先生(上網搜尋得知)及志光嘉義班曾小姐(由於補習,認識多年)名義,於嘉義市民族路某印章店刻製統一發票專用章及私章各壹枚,曾小姐私章店家當場刻製完成,統一發專用章因為店家告知刻製過程會產生有毒氣體,須送往指定工廠刻製,所以請我三天之後領取,三天之後,我依約到印章店領取印章,店家告訴我由於統一編號少寫一碼,無法刻製,我當時要求可否補滿編號重製,店家告知刻印工廠將休息兩、三個禮拜,我於是做罷。我刻製印章的主要目的是為謀取一筆補習費,蒙騙母親報名補習,參加明年舉辦的司法特考,因為母親要求看收據,所以才異想天開,想製作一張假收據(最後沒製作完成)。某日母親又要求看收據,我自覺不應再欺瞞,於是向母親坦承,經過民國95、96、97年的補習,對於各法學科目的理解都有一定的基礎,今年原本就想自己買參考書和教科書回家自修,補習費配了一副眼鏡、買了一副墨鏡,扣除生活費之後,其餘的錢,陸續買了參考書和教科書。
因為對於法條理解不足,以為偽造印章、收據如果只是欺騙母親謀取補習費,沒有拿到外面從事不法,即不構成該罪名,後來收到地檢署傳票,我恐慌莫名,於是緊急聯絡嘉義志光補習班,後來接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法律顧問林律師的來電告知,還問過法律扶助的其他律師,查了林山田老師的刑法各罪論有關偽造印章的章節,才知自己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因為我損害了志光文教機構、林進榮先生、曾小姐的名譽。這段日子以來,我的心中懊悔不已,除了對不起一路培育我歷經學士後師資班、法警班、初等考班而成長的志光嘉義班,補習期間始終給予我鼓勵的曾小姐,林進榮創辦人雖然我並不認識,但對於其成就無數人實現公職夢想所做的努力,個人深感佩服!
現在我最最感到不捨及歉疚的是我母親,這次事件爆發之後,她在父親面前(父親因為有家族遺傳性高血壓,近年來也發現有心臟冠狀動脈硬化的病症,所以至今尚未告知他這項訊息)得故作堅強,面對我或私底下則常以淚洗面、深惡痛絕我的犯罪行為。這次的不法行為與我躁鬱症的躁症發作也不無關係,我會繼續接受治療,直到病情有所改善為止。
本人並保證從今天開始絕對不會再犯任何犯罪行為,也絕對不會再侵害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權利,否則願意連同這一次的事情一起追究。
最後,我希望將我的案例公開至網路上,感謝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寬宏大量。董事長願意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感激不盡!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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