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標示出包 花娜小姐、佳麗寶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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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抓化粧品標示不符規定,「媚點自轉式眉筆BR(棕)」原產地在中國卻標示日本製造商地址挨罰。(圖/食藥署提供) 大 中 小 化粧品標示出包,當紅品牌也上榜!食藥署今(25)天公布最新「藥粧店聯合稽查專案計畫」結果,查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標示不符規定共28件,其中「花娜小姐不暈染防水眼線膠筆」外包裝未標示保存方法;佳麗寶「媚點自轉式眉筆BR(棕)」則是原產地在中國,卻僅標示日本製造商地址,認定有誤導之嫌。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這28件標示不符規定的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已令業者回收改正,並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化粧品部分,「花娜小姐不暈染防水眼線膠筆」外包裝未標示保存方法,且中文標籤還遮蓋成分標示內容,衛生局已裁處3萬元;另「媚點自轉式眉筆BR(棕)」經追查原產地為中國,與標示上的日本製造商地址不符,認定有誤導之嫌,除令業者回收改正,同時裁處1萬元。至於標示不符規定的醫療器材,包括:歐姆龍手腕式血壓計、歐姆龍自動血壓計、松下電子血壓計、羅氏活力血糖機專用試紙等,標示都有問題,有的標示品名與原核准不符、有的未標示製造日期。吳明美說,食藥署同時也發現兩家連鎖藥粧店違規,1家查獲由非藥事人員販賣指示藥品,另1家則是藥師違反藥師法第11條規定、在二處執業,皆已由衛生局依法裁處。食藥署強調,依藥師法規定,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藥師業務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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