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終獎金的八卦嗎?網友發問釣出神人回應:年終本是公司欠你 雙週薪才符合勞基法!
快過年了
最近許多公司如火如荼的在舉辦尾牙
話說小弟公司周五也要尾牙了
主題還規定要
復古或
喜氣
真的讓我超級煩惱
卡民們有什麼好意見嗎
男生女生都可以
因為我旁邊的女同事也跟我說他不知道要穿什麼
▼不要跟我建議這種謝謝 我不想被當變態
好離題惹
寫這篇文章用意是我在批踢踢上看到一篇知識文覺得不能只有我看到
有網友在八卦版發問有沒有年終獎金的八卦
釣出強者LyoBei來回應
八卦就是 年終獎金在台灣這種違法月薪制氾濫的地方
根本就是一種朝三暮四(沒錯你沒聽錯,月薪制其實嚴格上並不算合法。)
勞基法第23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
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按件計酬者亦同。
言下之意就是:你要用月薪制?好,那除非是員工有特別這樣要求
或你是預先支付薪水(每個月還沒工作就先把薪水付清,所以理論上不該需要打卡)
所以目前業界常見的上班打卡、該月底或下個月初領上個月工資之月薪制。
嚴格來說通通都違反勞基法。
再說,每次發放的期間要固定 (定期)
每個"月"(行事曆上的月份1~12月)又都至少要發放兩次的話
實務上要可行至少就該是雙週薪制!
(別說什麼半月制15天發一次...這樣會因為大小月問題每個月不一定兩次)
(每月固定幾號幾號發放也沒辦法,因為這樣兩次間隔時日會不斷在14~17天震盪)
而魔鬼藏在細節裡,365/7 = 52 週
以雙週薪制來說 毫無任何獎金情況下 一年會領 52/2 *1/2 = 13個"月" 的薪水
(此處的"月"是指工作天計量的月,也就是4週28天的意思)
但若是以現在我們這種不完全合法,莫名其妙的月薪制呢?就很妙了...
一個月算四週 一年12個"月" 只領了4*12 = 48週 的薪水
看出來了嗎?現行月薪制,把行事曆上的月分、和工作天單位的月混為一談
但事實上行事曆月份除了二月,每個月都是30~31天,
都比四週多一點,但在目前月薪制下卻全都統一視為四周
一年下來實際上只計算了12個28天,比雙週薪制整整少了快一個月份量的薪水!!
而這少掉的一個月,再混在年終獎金的方式魚目混珠"還"給你,老闆們卻說成是福利?
現在你明白為啥常聽老一輩說"年終獎金怎樣也得要至少一個月"了嗎?
因為這一個月份的"獎金",實際上根據法令,根本就是公司欠你的!!
明明是常態性薪資的一個月薪水,卻被不合法月薪制的計算方式偷掉,
到年底卻又改成非常態性薪資(aka福利),用不對的名目"還"給你,卻還說是福利?
別忘了,一旦被算去非常態薪資,老闆想找什麼藉口不發給你都可以,也拿它沒轍。
更何況,一整年下來拖欠/摸掉一個月薪資,所造成的時效性損失都還沒算進去呢?
不要再認為年終獎金是什麼福利制度了
因為事實上只是一種朝三暮四兼行事不嚴謹的文化陋習
該給的跟獎勵的 制度內的跟制度外的 根本不該這樣混為一談
網友紛紛留言
「你年終獎金系?」
「長知識了」
「我到底活在什麼樣的國家」
「這篇應該要爆 讓更多勞工了解」
真的長知識了啊
可是說歸說
真的會實行的公司有多少
我打從出生就沒聽過雙週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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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huwei 於 2016-1-26 14:5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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