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分/強國媽大街嗆台灣歌手:不要臉!
這個強國大媽(左)非常過分,不讓吳忠明演唱。(圖/翻攝自吳忠明臉書。2016.01.23) 大 中 小 強國人的囂張過分又添一樁。「星光幫」歌手吳忠明,近日在澳洲墨爾本取得街頭藝人執照,並且在臉書預告,自己將在唐人街表演,沒想到之後卻突然向網友道歉「放鴿子」,原因竟是遭到強國大媽鬧場。對方不僅放狗踩器材,還拿西瓜砸他的臉,甚至公開罵得很難聽說:「你們台灣人就是不要臉!」令他非常難過,後來只能默默移到人煙稀少的地區,導致當天收入只有14元澳幣(約335元台幣)。
▲▼這位大媽在墨爾本當地經營禮品店,惡評不斷。(圖/翻攝自吳忠明臉書。2016.01.23)
他在臉書敘述整個受辱過程如下〜〜
我知道蠻多朋友昨天到了唐人街卻沒有看到我的演唱,
首先我想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昨晚是我拿到證照之後第一次正式在澳洲開唱,
由於我只是一個菜鳥,
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跟老街頭藝人們搶位置,
於是我跟朋友就移動到唐人街裡面表演,
但,就在這個時候!(蛤?)
一位自稱來自內地的澳洲公民大媽,不對,是大姐,突然……(白眼)
拿著手機對著我們的臉,對,是臉,
「錄影拍照」(WTF)
而且是正在我演唱當中……
後來,她就回到她的「礼品店」裡,
牽了一隻狗狗出來,是很可愛的狗狗~
手上還提著一小包西瓜……
突然!!
她開始荒唐地阻止我們的演出!!
不但直接擋住我的觀眾,還開始把西瓜散落在我們的腳邊,並且大笑打鬧地餵起狗來……
臺詞大約是
「我在這裡十年,你們才來多久?」
「滾別的地方去賺你的零錢!」
「這麼不要臉~」
等等激烈的歧視話語。
然後,
…
…
…
…
她拿那包西瓜打我的臉。
打我的臉。
我的臉。
我的。
臉。
(眼神死)
臉上跟衣服上沾著狗狗的西瓜汁液,
心裡充滿的是屈辱和疑問,
這是來到墨爾本以來我覺得最不愉快的經驗……
我不知道我們做了什麼,
我的街頭藝人證是合法取得的,
我的團隊演出內容和音量是合法的,
我的演出地點是政府核准的,
我的表演範圍不影響街頭行人和店家營業,
而她的店面位在距離我們的演出超過十公尺的對面,絕對是不會影響她的生意的……
我不明白,
一切都在合法的範圍之內,
是為什麼她有必要用這麼激烈的手段,
趕走我們這些努力活下來的孩子……
有人跟我說過,
在澳洲,永遠是華人欺負華人……
這是真的。
我的教養跟禮貌,
告訴我不要跟她爭吵,
但她甚至還推擠我,搶我的麥克風大聲嚷嚷……
旁邊聽歌的白人和香港朋友們還上來試圖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可是,又能怎麼辦?
在國際舞台上,亞洲人始終是弱勢,
那是我們自找的。
原因我們自己想想吧!
於是,我們離開,
走到沒有人會在意的地方,
靜靜地唱,
唱我的傷心,唱我的無解。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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