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湯姆熊男童割喉案 更一審仍判嫌犯無期徒刑
▲台南湯姆熊男童割喉案,更一審仍判嫌犯無期徒刑。(圖/翻攝自華視) 大 中 小 2012年底曾發生震驚全台的台南市湯姆熊男童割喉案,凶嫌曾文欽曾說「在台灣殺死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26日上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判曾嫌無期徒刑,合議庭的判決理由表示,是參酌聯合國兩公約規定,再加上檢方未提出證據證明曾嫌沒有教化可能,因此駁回檢方上訴。曾嫌隨機挑選被害人,以遊戲儲值卡引誘方姓男童,再將人騙到廁所並以刀割喉致死,經過13次精神鑑定及曾嫌的自殺紀錄,認為曾嫌是「想死又怕死」,因此隨便犯案希望能判死刑,不過一、二審都依據曾嫌的精神狀況,判處無期徒刑,引起社會譁然。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不能只憑精神鑑定結果,就認為曾嫌行凶時精神耗弱,因此將案件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26日判決出爐,仍判定曾嫌無期徒刑。合議庭指出判決理由,參酌聯合國兩公約規定,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處死刑,且檢方也沒有提出曾嫌無法再教化的證據,因此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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