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0歲就當妓女還性病纏身 民初風塵女子的動亂悲歌(9P)



民國後,北京仍為政治中心(民十六年為止),上海廣州仍為工商業中心。所以我們研究娼妓事業,仍以北平廣州上海為全國代表。民國後娼妓比前清反為發達而普遍。看了北平上海廣州情形,其他各大都會可以類推了。




在民初時期,妓女這個職業是被允許的。想要成為妓女就可以填一份「妓女申請表」,表格的內容是姓名、年齡、籍貫、住所、為娼原因、有無丈夫及親族、是否自願等10欄。而妓女這種職業也是當時的納稅大戶。在那個可以用一分錢購買食物的年代,每年光是在北京的妓女上交的稅就高達41萬7600元,將近42萬。



據資料顯示,1918年(民國7年),北京的妓院有406家,妓女有3880人。這個數字只是對公娼的調查統計,據一份《北京社會調查》估計,私娼不下7000人。而其中最小的一位妓女名叫「小金子」。她10歲就開始接客,患有嚴重性病。這組老照片就是民國時期那些妓女留下的時代影像。





到了16年後首都南遷,北京百業凋零,娼妓事業亦一落千丈。所以北京娼妓盛衰,與政治趨勢也有相當大關係。









VIA 今日頭條/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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