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與網友私奔,三天內瘋狂做X 五、六次!該做的事都做完了才發現......
兩情相悅天雷勾動地火,想不到女的竟然未成年!男方現在刑責可不輕......
日前一母親痛心的希望社會大眾幫他尋回被誘拐的女兒,而幸運的是人平安尋獲。
據了解,該名14歲的少女於4天前與母親一同前往醫院探病,少女藉口想一個人去散步,之後就跟著陌生男子搭捷運離開,母親在找不到人後驚覺不對!媽媽嚇得趕緊報警,更擔心未成年的女兒遭誘拐上當。
所幸警方在調閱鄰近監視器後,也循線找到王姓保全(20歲),也為這名擔心的尋回了寶貝女兒。
王嫌也坦承帶走少女,並供稱自已於本月12日化名「小星」
透過「愛情公寓」交友網站結識未成年少女愛愛(化名)。 小編我現在連帳號都沒有呢!
愛愛長相稚嫩,不難猜測她未滿十八。
兩人相談甚歡,更在15日時雙方就曾約在臺大醫院外
見過一次面,並相約隔天再碰頭私奔。
我以為這是迪士尼的公主才會出現的情形欸......(托腮
王嫌說,他並未誘拐少女離家,是少女自願要和他在一起,兩人是兩情相悅的。期間2人同住他於萬華之住處,晚上少女則陪他到頂溪站附近上夜班。而愛愛也向王嫌聲稱自已滿18歲。
問人家年齡是想確定什麼嗎!真壞......
在私奔的三天期間,
兩情相悅的兩人曾發生性關係5、6次,少女也坦承對王男情有獨鍾,希望家人和警方不要拆散他們。但王男帶走14歲少女並且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已經觸犯妨害家庭、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等罪嫌,將在訊後依法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這則新聞也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也為王嫌抱屈,畢竟兩人所認識的網站也是成年交友的網站,愛愛的假冒資訊也造成王嫌的認知錯誤。網友回應「現在一堆國小國中生、濃妝打扮一下加高跟鞋,有時間真的很難分辨」、「所以今後交往都要先看身份證就是了啦!」
愛愛的穿著成熟火辣,也難怪王嫌一時不察精蟲衝腦,
十指緊扣的牽著,兩人的甜蜜可見一斑。
不過事情發生也不是偶然,更有網友提出:「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情兩個人都有錯,一個巴掌拍不響啊」,指出少女也沒有自保更沒有提及自己未成年的事實,而且少女的穿著成熟也影響王男的判斷。
當然也有網友表示,
未成年就是未成年,其實可以從少女的思想和談吐上看出端倪,再說愛愛就算長的在成熟,但判斷年齡的依據遠遠不止長相。「
不要俗辣講什麼兩情相悅了好嗎?她就是沒有18、就是未成年!」、「
思想、談吐、說話等都可以看得出來。她可以長得像18歲,但20歲能搞得自己智商只有8好嗎?」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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