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左轉七旬女騎士 直行女警確定超速遭起訴

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一輛警車21日撞上一輛機車,兩名姊妹騎士送醫傷重不治,初步肇因疑為直行警車與左轉彎機車撞擊。(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傳真 104年10月21日 大 中 小 去年10月21日上午8點許,芳苑分局交通分隊一名27歲的王姓女警官,當時駕駛巡邏車撞上一輛左轉機車,機車上一對78歲、74歲的洪姓姊妹倒地,傷重不治,死者兒子懷疑當時女警超速,才會釀成悲劇,經三個月的偵辦,檢方今(29)日發現,女警當時確實超速,時速高達89公里,但洪婦左轉車未禮讓右轉車也是肇事原因,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王女起訴。起訴書指出,事發路段速限70公里,依照警車上GPS定位系統回傳雲端的位置、座標、車速、方向等資訊,發現事發時警車的時速有89公里,雖然當時路口燈號顯示綠燈,但未注意車前狀況,適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是肇事原因,而死者洪婦未禮讓直行車也是肇事原因。彰化縣政府消防局於去年10月21日上午8點半接獲通報,一輛警車與機車發生碰撞車禍,立刻派遣救護車趕到現場,緊急對騎乘機車的兩名七旬姊妹施以急救,隨後送醫搶救,不幸還是宣告不治。家屬質疑,警車當時可能超速,才會撞飛婦人後又撞到一旁的電線桿,最後將整個車頭撞爛,隨後要求查看警車的行車紀錄器,不料卻遭到警方表示,行車紀錄器在10月19日時已經壞掉,所以沒有紀錄到當時車禍的狀況,得到如此回應,家屬表示完全無法接受。根據了解,這名王姓女警駕駛巡邏車載著呂姓分隊長,要前往靶場進行常年訓練,不料洪姓姊妹的機車突然要左轉,女警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而女警也受輕傷,前往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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