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胎紋最快7月納檢 違規最重吊扣牌照
經濟部標檢局11日建議,民眾選用輪胎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新胎,並應確認胎面磨耗平台,左圖為新胎,右圖為輪胎已磨耗至磨耗平台,不應繼續使用。(圖由標檢局提供)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傳真 105年1月11日 大 中 小 去年國道3號後龍交流道附近,一廂型車疑似因胎紋過淺爆胎翻覆,造成6死1傷,引起各界對胎紋的重視。由於目前只有汽車胎紋需定檢,交通部擬修法納入機車族群,最快於7月1日起,1,300多萬台機車將納管。汽車輪胎胎紋自2014年元旦起納入定檢,車齡滿5年以上需每年定檢一次,10年以上每年檢查2次,目前規定胎紋深度低於胎面磨耗點,需於1個月內改善,否則將吊扣牌照。另汽車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被查獲胎紋不足,原可罰1,200元,去年7月更加重罰到3,000元至6,000元。由於機車目前沒有定檢,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來1300多萬輛機車胎紋都將納管,新領牌或5年以上機車過戶時,將一併檢查胎紋,若低於胎面磨損點且未於一個月內改善,最重亦吊扣牌照或不得領牌,預計7月1日上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