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砍警案」兇嫌竟然允許以30萬交保,怒查之下發現負責的恐龍法官紀錄有夠扯!

這法官到底在搞什麼!
日前一位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因為違停被開罰單,竟直接拿著菜刀當街砍殺警員引起了社會的注目,隨著案件發生時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許多民眾都對於這樣的殘忍行為嚴加撻伐,但當吳志展被抓到警局後,當檢察官申請羈押時,卻被法官裁定以30萬交保引起許多人不滿,而經過媒體調查,其實這一切都跟這位恐龍法官王綽光有關。
 






▼嫌犯吳志展因為將自己的貨車違停被民眾檢舉,一天之中被開了6張罰單,而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接到檢舉後前往處理,正在開單的時候卻被吳嫌遇上,吳嫌憤而拿出菜刀砍殺員警,但沒想到當吳嫌被以重傷害、酒駕肇事等罪嫌聲押時,新北地院法官王綽光卻判吳嫌已30萬交保候傳。








 






▼無獨有偶的是,先前一位員警陳昭宏在台65線快速道路五股路段執行交管業務時,遭到酒駕女子陳以恩高速衝撞,造成員警雙腿粉碎性骨折、右小腿截肢。但同樣的新北地院法官王綽光卻認為無法證明陳女故意撞人,且無逃逸、勾串滅證之虞,裁定陳女10萬元交保。

 
經過新聞媒體揭露之後,許多網友對於這樣的交保方式表示十分不能接受,也有許多基層的警員對於這樣交保方式覺得完全打擊了警界的信心,也讓警界之於民眾的權威完全消滅殆盡,而檢察官對於這樣的結果也十分不滿,提出了第二次聲押的要求,才經由其他法官獲准聲押。一起把這個跟社會觀感完全不同的方式分享給大家看看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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