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兒私密處紅腫發出惡臭...媽媽急死了!帶去醫院檢查,醫生們都傻眼了,原來她被。。。

  



  
(示意圖,非本人)


  
(翻攝自tt,下同)


  
一個4歲女童,陰道被小朋友塞入橡皮筋長達一個月之久!家住福州台江世茂外灘附近的鐘女士做夢都沒有想到,這樣的事情竟發生在她4歲女兒的身上。在震驚之餘,她找到了女兒就讀的世茂外灘小金星幼兒園,幾經詢問方才得知,塞入皮筋的是女兒同班的一個小男孩。然而,當鐘女士要追究幼兒園的責任時,幼兒園的法律顧問卻要她拿出證據,證明事情是發生在幼兒園內。對此,鐘女士很無奈。


  



  
女兒私處莫名紅腫踰月


  
「女兒說屁屁很痛,怎麼知道是私處被塞進了橡皮筋!」鐘女士有些自責,因為沒有及時發現,橡皮筋停留在女兒的體內長達一個月,到現在,女兒私處的炎症還十分嚴重,天天要上醫院治療。


  
鐘女士告訴記者,大約是在9月28日,她傍晚前往世茂外灘的小金星幼兒園接女兒回家,在家裡,女兒說屁屁很痛,班上的一個男同學把橡皮筋塞進她的屁屁裡。鐘女士急忙把女兒抱起察看她的屁股,結果只發現屁股上有些紅並沒有橡皮筋,於是她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到了10月3日,她發現在女兒的內褲上有些血跡,由於顏色很淡,她還是沒放在心上,一直到了10月17日,她幫女兒洗澡時,浴巾上發現了血跡,這才引起了她的重視,第二天就帶女兒去福州市兒童醫院檢查,醫生開始懷疑是性早熟,做了一系列的檢查也沒發現問題,只開了一些消炎藥給女兒內服和清洗,但症狀一直沒有消除,女兒的私處依然不斷流血,她的丈夫十分著急卻無計可施。

  時間又過了半個月,11月2日,鐘女士和丈夫幫女兒洗澡,抱起女兒小便時突然發現女兒的私處冒出了一根紅色的線頭,拉出來一看,竟是一根長約4厘米的橡皮筋。
  疑小便時被男同學塞入
  看著手中的橡皮筋,鐘女士眼前一陣眩暈,女兒才4歲,身體就受到了這麼嚴重的傷害,這樣的傷害對女兒今後的生活會造成怎樣的影響,她不敢想像。第二天她就和丈夫前往世茂外灘小金星幼兒園了解事件的經過。他們找到了負責教女兒的沈老師和園長,經過多方的了解,事發經過逐漸浮出水面。
  鐘女士告訴記者,沈老師把女兒和那位男同學分開詢問,男同學承認了塞橡皮筋的行為。鐘女士說,當時她的女兒正在教室裡的女廁所裡小便,男同學突然跑入廁所,將一根橡皮筋塞進女兒的體內,女兒當時大哭,可值班的老師並沒有及時發現。
  昨日上午,鐘女士和丈夫再次來到幼兒園討說法時,接待他們的不是幼兒園的園長和老師,而是一名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卻反問他們:「是不是在幼兒園發生的,要拿出證據!」
  記者欲採訪當事老師,卻吃閉門羹
  22日下午,記者來到福州世茂外灘小金星幼兒園,園長和沈老師均不在園內,接待記者的是一位「集團派來」的法律顧問,他表示可以代表幼兒園接受采訪,並稱幼兒園的態度和看法為:「目前還不知道怎麼回事,不能確定事件在哪裡發生;在不確認是在幼兒園裡發生此事的前提條件下,幼兒園願意和家長協商事情的處理。」說完這些,該法律顧問就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對於該事件的關鍵部分——事件是不是在幼兒園老師的監護下發生的,幼兒園派出的法律顧問對記者表示:兩個小孩的證詞無法取信,要證明這件事是在園內發生的,家長就要拿出證據來。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福州世茂外灘小金星幼兒園,欲採訪當事老師。但幼兒園的大門緊閉,記者在表明身份和出示證件後仍被擋在門外,一位老師告知記者,「園長不在,我們接到通知,不接受任何採訪!」
  幼教專家:應對兒童開展簡單性教育
  福州教育學院幼教調研員蘭貫虹說,目前,絕大部分的家長對孩子的性教育意識都很薄弱,三四歲的孩子對兩性處於好奇時期、探索階段,無論男孩女孩都應開始簡單的性教育,家長應告訴孩子男生女生的區別,讓他們懂得自己的生殖器官是自己的隱私,不能給別人看,要好好保護,同時也不能隨意傷害別人的生殖器官,要盡可能用通俗易懂的方法告訴他們一旦生殖器官被傷害的嚴重性。同時,要告訴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如果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時尋求大人的幫助。
  律師:受害者可尋找第三方證人
  鐘女士該如何為女兒維權呢?記者諮詢了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的黃發平律師。黃律師認為,鐘女士首先要帶女兒去做司法鑑定,對女兒的受傷害程度以及對今後的影響進行檢查,取得權威的證據。另外鐘女士還要繼續尋找相關證據,例如,尋找第三方證人等,除此之外,建議請醫院的專家幫忙,檢查女兒的傷情,以此推斷出事發的大致時間。
  黃律師說,如果事情是在幼兒園發生的,身為侵害方的小男孩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因此要由他的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而園方在管理上存在管理漏洞,造成孩子受傷害,園方有過錯,也要承擔補償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侵害方賠償不到位或是無能力賠償,則要由園方來賠償。當然,這需要鐘女士有證據證明事情發生在幼兒園內,但由於事發的兩個當事人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因此根據公平原則,園方也要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證明事情不是在幼兒園發生的,或是園方沒有過錯,無需負責。另外,如果事情發生在幼兒園外,則需要確認侵害方,然後還要根據事發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責任方,該如何賠償。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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