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連名字都能賺錢! 律師:MJ的名字值4.8億美元

台北時間8月13日,某連鎖超市非法使用Michael Jordan名字做廣告一案在近日開庭,Jordan的律師稱,Jordan的名字之於Nike來說,市場價值起碼值4.8億美元。據他估算,Jordan的名字在每一次商業用途裡都值最少1000萬美元。

2009年,一家名為Dominick’s的連鎖超市以恭喜Jordan入選名人堂為由,在《運動畫刊》刊登了一則廣告,這則廣告中使用了Jordan的名字和照片,還包括價值2美元的牛排使用券。陪審團目前要解決的中心問題就是,這家餐廳需要給Jordan賠付多少損失費。
在週三的開庭報告中,Jordan的律師首先陳述了這名傳奇球星在其職業生涯取得的成就,包括幫助公牛獲得的6枚總冠軍。
“Jordan先生最有價值的財產是什麼?就是他身份的使用權。”律師Frederick Sperling說道。
當天晚些時候,原告的證人之一、Jordan的銷售主管Estee Portnoy詳細描述了她的老闆是怎樣保護自己的影象的,並且表示當看到Dominick’s的廣告時,自己被震驚到了。那則廣告上有著這樣的文字:“Michael Jordan……你略勝一籌。”
“他們竟然把Michael跟一塊牛排做比較,”Portnoy說道。
在Sperling的陳述中,他列出了一張圖表,內容是Jordan在近年從他授權的品牌中獲得的收益,其中在2000-12年間,Jordan從Nike獲得了4.8億美元的收益,從Hanes內褲獲得了1400萬美元的收益。Sperling還指出,Jordan在2014年光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就獲得了1億美元的收入,而這時他已經從NBA退休整整10年。
從現場的法律檔案得知,Dominick’s超市的那次廣告並不成功,因為當時只有2個人去兌換了牛排券。在向陪審團陳述的過程中,Sperling還解釋了為什麼Jordan會投入如此多的精力和金錢來狀告這家連鎖超市。

“如果你不保護自己的身份使用權,那麼它的價值就會不斷消失,”Sperling說道。
Dominick’s超市方面也承認,他們無權使用Jordan的姓名,因此陪審團目前只需決定Jordan會獲賠多少錢。
在Dominick’s方面的開庭陳述中,律師Steven Mandell認為,原告的律師高估了Jordan名字的使用價值。他表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Jordan的姓名使用權價值1000萬美元,但是在一次性廣告中不會值這麼多。
“你用的越多,價值就會越大,”他說。
對於Dominick’s方面的做法,Sperling給予了這樣的比喻:某人侵入有線電視的250個電視臺,但是他只看其中的1個臺,而被抓住之後,他也只願意付這1個臺的費用。
“如果一個賊偷了某件東西,但是他卻不怎麼用,那他就沒必要付出太多。”Sperling說。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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