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拍到丈夫全裸共浴畫面 法院判無罪:無性器官接合



同居共浴,卻沒有發生性關係,您相信嗎?台中市曾姓男子趁妻子到中國經商時,把張姓女子帶回家同居長達2年8月,曾妻卻苦無證據,直到去年3月偷裝監視器,才拍到2人全裸共浴畫面,以及2人緊貼下半身搖晃約14秒畫面,但2人都否認通姦,曾男辯稱車禍受傷,才會請張女幫忙洗澡,台中高分院認為,通姦要有性器官接合,錄影畫面只能證明2人同居且全裸共浴,仍無法證明2人有性行為,判決2人無罪確定。

台中高分院認為,通姦要有性器官接合,錄影畫面只能證明2人同居且全裸共浴,仍無法證明2人有性行為,判決2人無罪確定。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曾妻於2010年起到中國幫親戚經商,翌年夏天曾男把張女帶回家同居,曾妻這段期間短暫返台,雖感覺怪異,卻苦無證據,去年返台後,子女告知爸爸與張女有共浴習慣,曾妻遂偷偷在浴室內裝監視器,於去年3月21與22日,以及4月3日,拍到曾男與張女全裸共浴3次畫面,據此怒告2人妨害家庭(通姦與相姦)罪。

曾妻提出的錄影畫面顯示,2人不但全裸共浴,曾男還幫張女抹香皂搓洗乳房與身體,甚至還拍到約15秒鐘,曾男在後方抱住張女,2人下半身緊貼,張女左右搖晃的畫面,另外,也拍到共浴時,張女用手摸曾男的性器官,2人似乎在打情罵俏開玩笑。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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