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性知識!真的太讓人大開眼界了!你絕對想不到古代新娘在新婚之夜時,還要穿...

(圖文皆轉自今日頭條,下同)
  • 太監自述:淨身一般選春末夏初,淨身過程要遭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淨身的人要像鬼叫似地嚎三四天才能過去。不管一生受多大的坎坷,也要積蓄點錢,把自己丟失的東西贖回來,死以後隨身下葬。據說不贖回來,死後閻王爺也不收容,不男不女,六根不全。好心酸的太監。2. 由於古代新郎新娘在洞房前一般都沒有見過對方,第一次見面時就要脫光衣服實在有些尷尬。女方父母以此開襠褲作為嫁妝,讓女兒在第一次房事時可以減少心理障礙。這也讓男方不會因為女方脫光衣服了感到太興奮而早泄,或者因為害羞而難以正常發揮。3. 清朝公主出嫁前,要選出一名宮女充當“試婚格格”,隨同嫁妝一起到駙馬家。當晚由“試婚格格”與駙馬同床,第二天回去打報告,內容是駙馬的尺寸、硬度、耐力……如果這匹馬沒啥毛病,公主隨後就嫁。我認為可以叫“相馬伯樂”。PS:宮女試婚之後就留在駙馬家當妾或婢4. “入洞房”的由來:相傳在遠古的時候,男原始人和女原始人每相隔一段時間就相聚在一起,如果一個男原始人看重某個女原始人時,就會用木棍把她打昏,然後背到他住的石洞裡,這就是最早的“入洞房”。所以結婚的“婚“字就是一個女的被打昏了。(好剽悍啊!)5. 古代剩女要罰款: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娶,女子十三歲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結婚的也要處罰。人家嫁不出去已經夠桑心了。你還罰錢。6. 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用鐵刷子刷去他身上的皮肉7. 【古代皇帝避孕】民間有記載,據說藏紅花是宮庭傳出的秘方,如果皇帝不喜歡某個被寵宮女,會讓太監把這個宮女倒掛起來,用藏紅花液清洗下身,據說可將宮女體內的**洗干淨,還有野史說以前皇帝寵幸妃子後,太監就會幫那女的推拿,確保皇帝**不留在那女的體內,這樣起到避孕效果。8. 古代納妾的數量也是有規定的,《春秋公羊傳》稱“諸侯一聘九女”,諸侯只可娶九個女人。在漢代,除非你有特殊的貢獻,才可以娶到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一般的官員最多娶妻妾三個而已,漢代史學家蔡邕稱“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個小老婆也是不行,只能守著一個女人過日子。9.清宣統二年正月初八日(1910年2月17日),澗壑村農家薛姓8歲童養媳李福珍生下一個男孩子,其夫薛子道當時9歲。男嬰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只是體型極小,乳名貴民,學名萬春。這是迄今全國範圍內發現生育年齡最小的圖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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