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人吃人!行軍打仗誰跟你帶糧食....都直接醃製人肉來吃!




在上初中的時候,我們的政治老師就會說,封建社會是「人吃人」的社會,這種人吃人是廣義上的,是指封建禮教和封建制度對人性的摧殘。而在動物世界中,弱肉強食,不同動物之間互相廝殺,而同類之間也會發生吃同類的現象,這本屬物競天擇的叢林法則,也是對生存的需要。但是人類作為高級動物,具有智慧和社會形態,有時候甚至比動物還要凶殘,古代中國也不例外。

一般而言,狹義上講的「人吃人」,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就是由於天災和戰亂造成的。另外一種就是滅絕人性的人吃人,沒有任何道理而言。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江淮民眾就吃人肉,一斗米要換數十千錢,人肉價格比豬肉都要便宜,一名青年男子的屍體也就十五千,還比不上一斗米。

同治1864年-1865年,安徽南部出現賣人肉現象,30文一斤,最後漲到120文一斤。



滅絕人性的人吃人
天災的情況下,人吃死人肉可以理解,因為生命遭受到威脅。但是滅絕人性的人吃人就要受到道德譴責了。
這些吃人肉表現在:聽信神婆忽悠吃人肉治病;因為仇恨對方,將對方殺死後吃他的肉;有人吃人肉來說明自己強大和凶殘。


戰爭時期,一些部隊會把人肉當「軍糧」
1.十六國的前秦苻登殺宿敵人後,讓士兵把早上殺死的敵人作為糧食,並把敵人稱之為熟食,打完仗就吃人肉。
2.唐朝末年,秦宗權行軍打仗從來不帶軍糧,到處屠殺百姓,將殺死的人抹上鹽醃製起來,作為軍中糧餉。
3.隋末朱粲是非常喜歡吃人肉。朱粲非常喜歡吃兒童,將他們蒸熟來吃,他對軍中士兵說:「人肉是最好吃的食物,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不擔心軍糧的問題。」殺掉婦女和兒童時分給部下當飯吃。
4.五代時的趙思綰佔領長安時,由於城中沒有糧食,就殺婦女兒童為食。趙思綰特別喜歡吃人肝,特別喜歡吃活人肝,他將人綁在樹上,割開肚子,切掉肝臟,等把肝吃完了,被綁在樹上的人還在慘叫。據說,趙思綰一共吃了66副肝臟。


吃人肉的各種「烹飪方法」

元朝末年,淮右官兵缺少糧食,以吃人解決軍糧短缺的問題。並且把人肉分等級:小孩上等,女人中等,男人下等。
把人放在缸裡,用大火燒缸底,慢慢把人烤熟;還有一種把人放在鐵架子上,用木柴把人烤熟,有點像「羊肉串」;還有一種更狠,把人捆起來,用開水澆在上面,弄掉外面的皮,再把肌肉撥開,放在大鍋裡煮或者炒;有的更加殘忍,只切掉男人的腿或者女人的乳房,其餘的肉扔掉。


轉載自:今日頭條

那時候缺糧食,我想吃人肉也是不得已的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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