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裡傳出了孩子的哭聲,營業員連忙按下了電梯按鈕,門打開的一瞬人們驚呆了……

5月17日中午,對周先生一家來說,實在太難熬了,他們4歲的兒子強強(化名)與鄰居家4歲的女兒小丹(化名)從家裡突然走失。警方接到報警後迅速出動,兩個4歲孩子一起失蹤了 家長報警5月17日11時30分左右,正在家中忙着燒飯的超女士,突然發現剛剛還在家中玩耍的兒子強強不見了。平時,在家看護孩子的超女士總是帶孩子與鄰居家的女兒小丹一起玩,兩個孩子同是4歲,玩得很投緣。超女士的第一反應就是跑到鄰居家找孩子,可她萬萬沒想到,鄰家的小丹剛剛也不見了,她母親正準備去超女士家找孩子呢。兩個媽媽碰面後,一下子都慌了,連忙打電話去找親友分別四處尋找。10多分鐘後,因為找不到孩子,超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到新開派出所報警。新開派出所值班所領導丁海波、張利喆詢問兩個孩子的體貌特徵後,又問家長,「平時孩子由誰帶着,喜歡在什麼地方玩耍?」「平時喜歡去家附近的蘇通商業廣場的吉買隆超市玩。」家長說。丁海波判斷,這兩個孩子去超市的可能性很大。緊急尋人孩子進了超市就沒出來蘇通商業廣場人流量較大,而吉買隆超市位於廣場中心地域,距離兩個孩子家也不過50米左右。因為兩個孩子在大白天同時走失,一時不能排除被拐走的可能,民警立刻將情況上報。開發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愛軍馬上指揮附近的相關派出所、巡特警大隊巡防人員一起尋找孩子,並通過開發區公安官方網站平臺、警民e家、微信、微博及朋友圈,發佈尋找兩個孩子的信息,發揮社會力量一起尋找。與此同時,民警來到蘇通商業廣場,以吉買隆超市為中心針對性地開展尋找。通過調取查看吉買隆超市監控,民警發現兩名孩子確實在這裏出現過。然而,監控顯示,兩個孩子走進超市後,就再也沒出來過。電梯內傳來孩子哭聲意外發現奇怪,孩子進了超市,為什麼兩個多小時不出來呢?想到這兒,民警們緊張起來。丁海波、張利喆判斷,兩名孩子可能結伴行走,以4歲孩子行走的速度和時間,應該不會超過1公里,於是他們帶領4名保安,發動商場的內部員工留心觀察,然後兵分四路,對商業區的所有商鋪及周邊居民小區挨門逐戶查找。「好像電梯裡有孩子的聲音,會不會被『困』在電梯裡?」在吉買隆超市內,緊靠電梯口一櫃檯營業員驚疑地聽到電梯裡有小孩子的哭聲。他連忙按下了電梯按鈕,電梯門自動打開了,果然,兩個小孩在裏面!眾人聞訊而來,兩個孩子見到一下圍上來很多陌生人,嚇得哇哇大哭起來。營業員一邊哄著兩個孩子,一邊電話聯繫民警。經查證,兩個孩子確為強強和小丹。民警隨即通知仍在急切尋找孩子的家長,把孩子領回家去。原來,兩個孩子趁媽媽們不注意,結伴來到幾乎天天跟媽媽玩耍的吉買隆超市,在玩耍過程中,他們隨意按了一下超市門口一部通向三樓的電梯按鈕,電梯自行打開後,兩個孩子「鑽」了進去。由於電梯裡的按鈕位置很高,兩個4歲的孩子根本夠不著,由於這部電梯超市很少用,所以兩個孩子被「困」在裏面,一直沒人發現。有話要說一個平時被忽視的「安全盲區」:內外按鈕高度不一,是否存在隱患?兩個4歲孩子「走失」,引出一個平時被公眾忽視的「安全盲區」:眼下的垂直電梯按鈕,在設計時有沒有為兒童考慮過?困住孩子的吉買隆超市電梯,外面開門按鈕高約1米,裏面的開門按鈕有1.2米高,孩子能進去卻出不來,這顯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記者查閱電梯製造和安裝相關標準,發現對於電梯按鍵的高度並沒有具體規定。記者走訪南京的一些商場和辦公場所發現,大多數電梯廂內的開關按鈕高度都在1.2米左右,極少數設置在1米左右,內外按鈕高度很多也不一致。有關人士稱,除了少部分電梯考慮到殘障人士,將按鈕位置設置得較低,其餘電梯按鈕的高度都在1.2米左右,一般6歲的小孩才能夠得到。一條家長必須記住的規定:兒童乘坐電梯,必須有大人看護!記者瞭解到,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明確規定,兒童乘電梯,必須有成年人陪同看護。電梯旁邊要有警示標誌,安排專人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大人陪同,孩子們獨自乘坐電梯,一旦發生事故,電梯管理方要承擔責任,家長們也要承擔很大責任。該案中,這兩名孩子沒出事,應該是萬幸。專家指出,電梯有很大的潛在危險,特別對孩子來說,雖然6歲以上的兒童能碰觸到絕大多數的升降按鈕或緊急開關,但他們缺乏認知能力,遇到突發事件時基本不會應對,那時候指望孩子沉着冷靜地打開應急開關,幾乎不可能。所以,為了安全起見,未成年人最好在家長們的看護下搭乘電梯。民警的幾點提醒:一旦發現孩子不見了,要做好這幾點一,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們要向小孩灌輸安全防範意識,特別是乘坐電梯的有關知識,提醒他們不要單獨觸碰電梯。二,平時帶孩子外出或去超市玩耍,儘量讓孩子穿色澤鮮豔、容易辨別的服裝,有條件的可攜帶手機等通迅工具,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一旦發現孩子失蹤要立即報警,要安排人員在失蹤地點守候。三,報警時要詳細提供孩子的衣着、體貌特徵、失蹤地點、本人照片,是否有手機等通訊方式。同時,發動親友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查找工作,必要時可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報紙等方式幫助查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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