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遍整個地球的神話!看她5歲就告訴你平凡人怎麼逆襲…(32P+影)
張愛玲說,出名要趁早,這個尤其適用時尚圈。靠外貌派走天下的小模特或者時尚萌主,先天條件太重要,長的美氣質好不說,最好是生在明星之家,否則那些百搭的大牌童裝哪能輕易穿上身。
不過普通人也不用沮喪,還有一個職業完全可以靠後天培養——時尚博主,不需要大把砸錢,只要文筆好,感覺好,熱愛時尚,同樣一步登天,創造紅遍整個地球的神話。
還記得好幾年前火得不得了的小老太婆Tavi Gevinson麼?她現在已經已經成了人生贏家咯。
Tavi說:「我是那種很喜歡自己的人」。
要殺出一條路就得跟別人不一樣。什麼賣萌扮公主她是完全不屑的,也不像其他美國小女孩老早就把自己往性感成熟裡整……
明明只是個小朋友,她竟然喜歡打扮得像個怪奶奶!
她那會兒總是戴了一幅書獃子的眼鏡和超級誇張的配飾,染了一頭灰白的頭髮,頂著稀奇古怪的帽子,穿得一層又一層的衣裳(大多都是二手衣或者DIY的),像兒童版的Iris Apfel,照她的話說叫granny-chic。
她的博客平均每天有5萬多個讀者,甚至包括了Anna Wintour、John Galliano、Karl Lagerfeld這些響噹噹的大人物,他們還請Tavi去時裝周頭排看秀。那時Tavi才13歲。
她戴著Stephen Jones 做的粉色超大蝴蝶結去看了Dior 2010春夏高定系列秀。
她不光光看秀,還當記者在秀場上採訪明星和模特,把想法寫在博客上。
她紅了以後有蠻多大人不爽她的,尤其是那些高貴的編輯們,認為她啥都不懂,沒資格去看高定秀。甚至還有好多人都覺得她的博客寫得太厲害,不可能是一個小屁孩自己搞的,還一口咬定有高手在幕後打理。
Tavi倒是淡定得很,她輕描淡寫地甩了句:「除了向自己,你不必向其他任何人證明什麼。」
15歲那年,她就意識到當博主不是長久之計。2011年才高一,她就創立了自己的在線電子雜誌《Rookie》,包括了時尚、情感、女權……所有跟少女們生活有關的內容。網站超受歡迎,每日最高閱讀量高達350萬次。
雜誌絕對不是小打小鬧,她像超人一樣,不但當編輯,還親自上前線給明星做採訪,有時甚至連插畫都要親自出馬。她後來在採訪裡說,在《Rookie》的第一年,她一頭撲在工作上,基本沒怎麼睡覺。
從2012年開始,她每年都會出一本紙質的《Rookie Yearbook》,內頁看起來超可愛,也很有文藝范兒~3本一共57美金,美國亞馬遜上有買,不謝。
15歲的時候,她就上了富比士「30歲以下傳媒大亨」榜(年齡是30歲的一半),18歲進了《時代週刊》的「全世界最有影響力25個青少年」名單。
上過的雜誌封面更是多得數不清。
還是15歲,了不起的Tavi上了不起的TED做了一個了不起的演講,跟時尚沒關係,講的是女權主義,內容是,在流行文化裡,怎麼才能算是女強人。這麼一個嚴肅的大問題哦,Tavi講得輕鬆又清楚,小姑娘真的很有頭腦。
我們天真地以為Tavi要朝著傳媒大亨大踏步走下去了,結果她竟然又朝演藝界發展了~
2012年,16歲的Tavi給動畫片《Cadaver》配了音,還在首映式上現場唱了Neil Young的 Heart of Gold。沒想到,Tavi唱歌也不錯,還是個性感的煙嗓~
2013年, Tavi轉行當起了演員,在《Enough Said》裡小小打了個醬油。
去年到了18歲,Tavi又去更高級的百老匯演了更有檔次的舞台劇了!她在《這是我們的青春》(This Is Our Youth)裡,演一個脆弱神經質的姑娘Jessica,據說演得還不錯。
現在的Tavi剛滿19歲,不過已經是個老江湖了。
Emma Watson是她的粉絲兼好朋友。Emma說自己當聯合國親善大使時寫完演講稿之類的東西,都會發郵件問Tavi的意見。
平時沒事就跟泰勒絲去逛街,玩個高差。
她穿衣服也越來越簡潔成熟,不過那種眼花繚亂的復古混搭風也沒有消失。
我還是最喜歡這樣古怪的她。
Tavi還不到20歲,就已經完成了別人幾輩子都做不完事情……這位人生贏家最後送一句話,我們大家共勉~
來源:realgogoboi
厭煩了24小時無限循環只播幾條新聞?
寰宇趣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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