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女方起訴離婚, 庭審現場男方拿出親子鑒定

婚前一套,婚後一套,甚至還動手打人,「80」后王曉燕(化名)對老公失望透頂。
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起訴書里,她說自己是為了「脫離苦海」。
都動手打老婆了,在很多人眼裡,這樣的男人的確是不能要的。但誰都沒有猜到結果,離婚時,男人拿著親子鑒定單怒斥女方,「這孩子根本不是我親生的……」
為脫離苦海
女方起訴離婚
2009年,鎮海80后張濤(化名)和王曉燕(化名)登記結婚。
婚前,張濤追求王曉燕時,對她是百依百順,還說自己有車有房,會疼她愛她。
但是婚後,他一改婚前對王曉燕的承諾,不做家務,也不懂得浪漫,王曉燕為此也沒少跟他吵架。
但是王曉燕的這些不滿並沒有引起張濤的重視,他依舊我行我素,完全不理會王曉燕。
然而「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王曉燕雖然心裡不舒服,也只好繼續與張濤過日子。
去年年初,王曉燕生下了一個女兒,但這依舊沒能緩和夫妻之間的隔閡。
期間,張濤還不止一次動手打過王曉燕,自此兩人便各自居住。
去年九月,王曉燕訴至鎮海法院要求與張濤離婚,她說想脫離苦海。
庭審現場
男方房子車子都想要
「我同意離婚。」近日,法庭上,張濤對離婚這件事表現得相當爽快、平靜,沒有一絲拖泥帶水,看得出他並不想挽回。
不過在夫妻財產分割上,他卻主動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和她在蛟川街道的房子是婚前財產,我不同意分割;婚後由她母親出資購買過一輛雪弗萊的轎車,是婚後贈與我們倆的,我要求共同分割。」
一聽張濤在財產分割上便宜佔盡,一旁的王曉燕不幹了。
她反駁道,「房子當時是49萬元買的,大部分雖然是你們出的,但我也拿出了3萬元,我應該享有50%的所有權進行分割!」張濤當然不贊同,他拿出了銀行單據5份,欲證明他們的房子是他媽的老房子賣掉后再給他買的,並非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前財產。不但據理力爭房子是婚前財產,連家裡那輛雪佛蘭轎車,張濤也主張是丈母娘贈與,所以有他的份。王曉燕可不同意:「這輛車是我媽為了我上班方便給我買的,你憑什麼插一腳,我不同意分割。」說到這裡,法庭上只剩下「算賬」,夫妻情分早就不見了。不過話說回來,男方既要房又要丈母娘買的車,這樣的行為真是讓人側目。不過誰都沒想到,隨著案情的進展,這個案子有了「神」轉折。討論女兒撫養權問題時男方拿出一份親子鑒定庭審現場,由於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爭議,法官提議先擱一擱,同時也詢問了夫妻倆對孩子撫養權的看法。「法官,如果女兒是我親生,我來撫養,無可厚非,也不要求她支付給我撫養費,但如果不是我親生的……」法官聽了張濤的這些話,明顯感覺話裡有話。於是,法官轉向王曉燕:「王曉燕,你有什麼意見?」誰知王曉燕情緒激動,「我不同意親子鑒定,孩子就是他的!」這時,張濤冷笑一聲,隨即拿出攥在手裡的親子鑒定書,「這是我假期期間,偷偷做的,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女兒不是我親生的,王曉燕,你要騙我到什麼時候!」這一幕讓法官有點懵,事情發展到這步,這對夫妻想勸和看來是不可能了。最終,鎮海法院判決張濤和王曉燕離婚,女兒由王曉燕撫養,撫養費自行承擔。同時,法官還認為,兩人的婚房購買后登記在雙方名下,其行為應認定為男方父母對雙方的贈予,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考慮到房子費用男方父母支付了絕大部分,所以,房子歸男方所有,但需支付女方40%房子的折價款。而雪弗萊汽車是王曉燕母親買的,並登記在王曉燕名下,所以汽車應該為其私人財產,張濤不應該分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