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選舉改記名投票 陳威仁:應先凝聚共識再修法

▲對於地方議長改為記名投票,內政部長陳威仁今28日表示,仍應凝聚各方共識再修法較妥當。(圖/NOWnews) 大 中 小 針對立委提案修正地方自治法,將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內政部長陳威仁今(28)日表示,目前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議會,無黨籍人士仍居多,對其自主權的尊重,應凝聚更多共識後再修法,是比較恰當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日前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刪除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之選舉、罷免之「以無記名投票」文字;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及林俊憲則提案,將「以無記名投票」文字修正為「記名投票」。陳威仁在受訪時表示,如果採記名投票的方式,固然可以貫徹政黨意志,但在台灣除了直轄市以外,縣市政府與鄉鎮議會中,無黨籍的鄉民代表跟縣市議員比例還是很高,如果採用無記名投票,對尊重投票人的自主權是有幫助的。陳威仁說,此案目前各方意見仍十分分岐,內政部認為應凝聚更多社會共識後再修法,是比較恰當的做法。至於這會期是否能修法過關?陳威仁笑著說,他不曉得,「要問立法委員,不是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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