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官場黑幕遭拘留 敢言記者「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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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甘肅武威市的《蘭州日報》記者張永生上月7日在一個火災現場採訪期間,遭警方以涉嫌敲詐官員帶走。未料甘肅省檢察院本月6日發布的核查通報上,除了指張涉索賄外,更莫明奇妙地多了一項嫖娼罪,指控張於上月7日嫖娼,但證據不足。張雖已獲取保候審,但在看守所的30日,卻飽受審問、限時大便等折磨,獲釋後精神都出現問題。據悉,張永生曾多次報道武威市幹部的負面消息,疑因此成為當局的眼中釘,市委宣傳部更曾明言要求《蘭州日報》領導調走張永生。據大陸傳媒披露的消息指,張永生上月7日前往採訪一宗大火時,在火災現場被便衣警員帶走,對方僅自稱是涼州區公安局刑警隊,沒有即場說出他所犯何罪。武威市公安局隨後發通報,指張永生夥同另外兩名記者利用記者身份,借輿論監督之名,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而張永生則被指敲詐5000元人民幣,惟於審問張永生期間,警方卻從未提問及其他同黨的事。更離奇的是,甘肅省檢察院本月6日發布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罪的核查通報,除指張敲詐勒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不足外,另莫名奇妙地指張永生“嫖娼證據”不足。有消息透露,涼州區公安局指張永生於上月7日(即採訪被抓當日)在色情場所的房間被捕,並向張發出行政處罰決定,而警方剛開始審訊時隻字未提嫖娼,可見他無故“被嫖娼”了。張永生在看守所期間被其他關押的疑犯脫掉褲子打過,而且大便也只能在每日下午3時至4時。當局另展開疲勞審訊,於下午4時至凌晨1時、零時至凌晨5時向張永生提審。直到張永生於本月6日已取保候審,他整個人卻有點恍惚,精神出現問題。而武威市公安局本月6日通報稱,已撤銷涼州區公安局對張永生作出的5日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並啟動國家行政賠償程序,追究涉事單位或人員的責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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