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有建物補強拆除 行政院:盼2年內完成

行政院長張善政盼,老舊公有建物拆除,盼2年內完成。(圖/行政院提供) 大 中 小 針對老舊建築補強事宜,行政院長張善政今(25)日表示,中央與地方政府老舊公有建築物補強或拆除,約需新台幣300億元,目前計劃在106及107年度擴大編列公共建設預算,盼2年內完成;私有住宅則由內政部研議6年耐震評估計畫。張善政表示,地震是台灣常見的自然災害,由於國內老舊建物眾多,確實有必要推動老舊建物的耐震健檢工作。張善政指出,基於921震災後之耐震標準提高實施日期為88年12月底,不論公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安檢補強的對象,一律擴大範圍,納入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造者。
   
關於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張善政說,分非住宅及住宅二部分。公眾使用的非住宅部分,以「公安檢查申報」程序,設法引導進行必要耐震補強,並在2年內完成;住宅部分,因經費需求較高,需花較多時間,請內政部儘速研擬6年期的整體推動計畫。另外,張善政也說,老舊建築物的耐震安檢補強工作,若牽涉私有住宅,尤其是集合住宅,會非常複雜,內政部需要大力宣導,增加民眾認知,請內政部擬出配套的宣導計畫,並在1個月後向民眾宣導。

至於公有建築物方面,張善政要求各縣市政府,加速辦理所轄老舊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工作,並請相關部會持續督管及加強執行。張善政指出,全國執行老舊公有建築物補強或拆除工作執行經費,共約需300億元,因此,中央各部會的補強工作包括教育部對地方各級學校的補助經費,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主計總處配合,希望能在2年內執行完畢。張善政表示,在地方政府所轄公有建築部分,尤其是地方中小學,請相關單位加速編列預算,學校建築須拆除或補強部分,應先檢視過濾優先順序,若有不需使用的校舍可考慮調整用途。至於非學校部分,張善政說,請地方政府盤整預算加速編列,不足經費再由中央政府以特別統籌分配款支持。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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