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大獲全勝 苑裡反瘋車抗爭20人無罪定讞

苗栗苑裡反瘋車20名成員遭起訴,今(25日)判無罪定讞。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 104年1月8日 大 中 小 2013年4月間,苗栗縣苑裡鎮由當地居民所成立的「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出動20名學生和居民,為了反對風力機組設置而進行靜坐抗爭。當時20名民眾將自己用鐵鍊綑綁在發電基座、就地躺平,甚至衝入工程車底下,阻撓工程車行進。事後這20名民眾被苗栗地檢署依強制罪起訴,但一審宣判抗爭民眾全部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今(25日)駁回上訴,20位抗爭民眾無罪定讞。德商英華威公司獲准在苗栗縣苑裡鎮的海邊設置風力發電機組,自2012年起陸續展開計畫,但卻缺乏與當地居民良好的溝通,因而引發不滿,民眾隨後成立了苑裡反瘋車自救會進行抗爭。2013年4月29日,苑裡的民眾以及聲援抗爭行動的大學生們,一同發起靜坐抗爭,並且用鐵鍊把自己綁在發電基座,還衝入工程車底下等。警方當場命令群眾解散,雙方爆發了推擠衝突,事後共14名大學生以及6名鄉親,被苗栗檢方依強制罪起訴。一審法官認定,被告盤據公地僅屬於干擾他人行為,並未強制工人無法動工,因此不構成強暴或脅迫的犯罪要件,判20人全部無罪。苗栗地檢署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台中高分院今駁回上訴,判居民無罪定讞。被告律師林三加表示,鐵鍊是言論自由的表達,不是犯罪工具。而律師謝英吉也強調,德商英華威公司設置風車過程有瑕疵,並未顧及居民的居住正義權益,干擾了居民生活,才會引起抗爭行動,強調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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