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鮑換包包已經不流行了!國中妹竟「打砲換WIFI」 網友:還有人缺熱點嗎






一名15歲女學生去年和友人一起在台北租屋期間,因為沒錢申裝網路又想上網,得知20歲的林姓男室友有裝設WiFi,央求對方開WiFi讓她使用,林男見 少女苦苦哀求,竟回:「打一砲換WiFi」,沒想到少女真的和他上床交換使用WiFi,事後少女認為吃虧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雙方嘿咻有對價關係,應視 為性交易,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



檢警查出,去年一名15歲國中女中輟生和幾名女性友人共同在台北租房子,林男則承租同一層不同房間。被害少女因為沒錢申裝網路設備,又想用手機上網,得知林男房間內有裝設WiFi,多次林男提供帳號、密碼供她使用,但林男都沒答應。



直到去年中旬2人在租屋處客廳看電視,少女再次央求林男開WiFi讓她上網,林男見她苦苦哀求,竟提議:「打一砲換WiFi」,還趁機摸了她的胸部。

少女當下沒有反抗,只丟下一句「別鬧了」就走回房裡,林男以為少女暗示同意上床,就尾隨少女進房間,沒想到2人真的發生性關係,事後林男也開啟WiFi供少女使用。

少女雖然如願使用林男的WiFi上網,但事後覺得好像有點吃虧,就向其他同房室友訴苦,友人認為少女遭性侵,鼓勵她報案,少女才到警局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辯稱當初女學生要他開WiFi,他提出需求時,女學生就走進房裡,認為對方在暗示同意上床,他才跟進房間發生關係,過程中女學生沒有抗距,也沒有說不要。

檢察官依照2人的說法,認為雙方發生性行為有對價關係,但少女未滿16歲,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林男起訴。


爽用免費網路告完又有錢拿
當女生真好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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