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甄老公王祚軒遭控醫療過失 今四度不起訴

▲佩甄(左)的老公王祚軒,遭指控醫療過失,今四度不起訴。(圖/翻攝自佩甄臉書) 大 中 小 2012年間,藝人佩甄的老公王祚軒於自家診所中,為一名70多歲的呂姓婦人進行臉部微整型,但呂婦隔天察覺自己的上唇麻痺不能動,眼袋也不平整,於是狀告王祚軒業務過失傷害。3年來北檢已做出3次不起訴處分,呂婦均提起再議,高檢署針對當初施打的玻尿酸濃度是否過高一事發回再議,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濃度並無過高,今(26日)再次將王祚軒不起訴。據檢方調查,2012年間,家住南部的呂姓婦人在電視節目中,看到王祚軒分享整型經驗後,她便特地北上到王所開業的尼斯診所,進行臉部微整型,包括施打肉毒桿菌、玻尿酸。不料手術隔天,呂婦發現自己的上嘴唇不能動,失去感覺,顏面神經明顯麻痺,而且眼袋也不平整,一氣之下跑回診所找王祚軒理論,並且控告他業務過失傷害。王祚軒出庭時表示,肉毒桿菌在施打過後,至少需要4到7天,才會產生作用,呂婦的上嘴唇麻痺,明顯並非微整型所造成的,否認自己涉業務過失。檢方經過三度不起訴後,今高檢署再度針對當初施打玻尿酸的濃度有無過高一事,發回北檢再議,檢方調查後認定沒有濃度過高等情事,將王祚軒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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