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法大開方便之門 徐永明:應落實轉型正義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紅十字會法》賦予紅十字會的特權,都是過去威權時代的遺緒,為落實轉型正義,呼籲紅十字會與主管機關要面對問題、落實轉型正義。(圖/記者陳彥驊攝,2016.02.22) 大 中 小 針對我國紅十字會爭議不斷,時代力量新科立委徐永明今(22)日召開記者會,並邀請紅十字會代表、衛福部及內政部等官員到場。徐永明表示,《紅十字會法》賦予紅十字會的特權,都是過去威權時代的遺緒,為落實轉型正義,呼籲紅十字會與主管機關要面對問題。徐永明指出,紅十字會法自1954年頒布以來,僅在2000年時修法將「官署」改為「機關」,但其他陳舊落伍的規定仍沒有改變。雖在戰時確有其存在的歷史背景,但今日卻未隨著時序推移而改變。律師黃帝穎舉《公益勸募條例》為例指出,國內所有團體的募款申請,都須經由衛福部核可,但《紅十字會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卻可以讓紅十字會只需在內部通過便可執行,這顯然是與國內規定有所衝突的。並強調,如果紅十字會無法取得人民信任,就應該對於《紅十字會法》修法或廢止進行討論。針對《紅十字會法》的爭議,現場內政部官員回應,由於涉及國際、外交議題,甚至在戰時紅十字會都可扮演重的角色,此法「宜修、不宜廢」,可以從《公益勸募條例》的角度做修正,內容、架構也可以充分討論。衛福部官員則表示,近年來,紅十字會已有按規定來做,並針對他們所發請勸募的專案,進行年度審查。徐永明說,紅十字會歷史背景我們都可以接受,其角色也很重要,但《紅十字會法》在民主國家的轉型正義過程中,是無法被人民接受的。徐永明說,愈抗拒修法,紅十字會的發展將會更受侷限,呼籲紅十字會與主管機關要面對問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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