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出爐 曾永權:盼民進黨速修

總統府與民主進步黨政權交接會議,19日上午10時在台北賓館東廂舉行,會議結束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前右)與民進黨政權交接小組共同召集人吳釗燮(前左)一起步出會場後握手致意。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105年2月19日 大 中 小 總統府及民進黨今(19)日進行首次交接會議,行政院提出《政院及所屬部會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成為會中主要的討論事項,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表示,因新政府對交接時程上有疑慮,會請對方速提修正意見後才會定案。該草案內容共分六大項,包括目的、交接作業小組、方式及期程、涉及機密性之交接資料處理、國防、外交及兩岸事務之交接,以及其他部份。根據該草案說明其設立目的,是為配合總統府交接作業規畫,針對業務、法制、人事、預算、計畫等事項,請行政院院本部及相關部會秉持政務持續運作及順利交接原則,辦理交接作業相關事宜。其次,關於交接作業小組,行政院院本部及相關部會成立交接作業小組,指定常任副首長或高階常任公務員為執行秘書,小組成員至少涵蓋業務、法制、人事、預算及計畫等單位主管。至於方式及期程,則是依據「公務人員交代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預算法」及「檔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作業期程分為準備期、前置期、交接期三階段。另外,除規定5月20日移交完畢,也按「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有關當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及截至交代時之實施情形報告、各直屬主管人員主管之財物事務總目錄等,至遲應於5日內移交完畢。涉及機密性之交接資料處理原則,該草案規定,涉及機密性之簡報內容,應於閉門會議說明;閉門會議涉及機密性資料,應將資料註明機密等級、編號及會後收回等文字;在會議開始前告知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與會人員並應簽署「保密切結書」。至於國防部、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機關之交接,因具特殊性,如有其他法令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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