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建商林明輝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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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輝不滿遭聲押提抗告,遭高分院駁回。(圖/翻攝自華視新聞網) 大 中 小 南台灣大地震,其中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罹難,大樓建商負責人林明輝與兩位建築師遭台南地檢署聲押獲准,13日林明輝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林明輝恐有串證之虞,駁回林明輝抗告。林明輝不滿台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根據地院法官裁定理由,倒塌維冠金龍大樓工存有多項缺失,包括東側1到5樓梁柱箍筋數量減少變細、3樓大梁主筋彎鉤長度不足等情形。在說明維冠大樓監造人「借牌」之情形,林明輝與2建築師說法不同,震災後2建築師多有聯繫,但細節充滿矛盾,不過根據檢方掌握證人說法,是林明輝向營造商借牌興建維冠金龍大樓。檢方還發現,工程並未按照結構計算書施工,導致大樓出現結構性問題,耐震度不足,認為3人有偷工減料的嫌疑。檢方認為林明輝等人對案情交代不清,有串供之虞,向地院法官聲押獲准,高分院亦贊同原審法官裁押理由,駁回林明輝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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