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毛治國幕僚安插人事? 人事總處:人事調動依法執行
▲人事總處否認為毛治國幕僚林書賢安插人事。(圖/行政院提供) 大 中 小 針對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陳其邁等人,質疑人事總處為前行政院長毛治國幕僚林書賢,安插科技部人事處副處長一職。人事總處19日發文澄清,強調林書賢條件均符合所有陞任人事處副處長的規定。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陳其邁19日召開記者會,質疑人事總處與各部會簡任官近半年來,有「不正常的人事調動」,李俊俋更質疑人事總處在毛治國卸任前,為毛治國幕僚林書賢,安插科技部人事處副處長職務。人事總處表示,外界指稱派任科技部人事處副處長違反「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規定,但林書賢擔任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人事主管年資共計2年2個月,其任同職務列等專門委員層級職務年資亦達6年4個月。人事總處說,林書賢的資歷,均符合上開設置管理要點第9點所定「行政院所屬人事機構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人事室主任以上人員遴用標準表」之條件。人事總處解釋,依遴用標準表規定,擬任簡任第11職等人事處副處長職務者,應具「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處長、主任1年以上」或「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專門委員等相當層級職務3年以上」之資格條件,強調林書賢符合任一款陞任人事處副處長的規定。此外,李俊俋、陳其邁也質疑人事總處去年7月至今外補了12人,異動過於頻繁,人事總處也說,12人中只有2人陞遷,6人因職務歷練平調回總處,3人降調係因地方政府選舉後調節與個人特殊原因之處理,1人因受懲處降調回總處任非主管職,均屬合法合理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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