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玩電腦被驅趕 店員嗆女子「妳這種客人我見多了」

▲女子深夜於新生南路一段上的超商玩筆電,被要求離開,因而怒告店員。(圖/社會中心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日前台北市一名年輕女子,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一家7-11超商的餐飲區中,使用筆電到凌晨一點多,當時正值大夜班的梁姓店員,見她並沒有消費,便開口請她離開,女子聽聞後回應:「seven不可以這樣叫我離開」,店員反嗆她說「你去客訴呀!這種客人我見多了」。女子認為自己受辱,於是狀告梁姓店員妨害名譽。然而今天台北地檢署表示,該名店員並無謾罵的行為,於是將梁男不起訴。調查顯示,在去年12月15日,凌晨一點多左右,一名女子坐在台北市新生南路上的一家7-11飲食區中玩筆電,當時值班的梁性店員認為時間已經很晚,況且對方並沒有消費,也不是在吃東西,因此上前請對方離開。女子聽見店員要自己離開,當場便回應「seven不可以這樣叫我離開」然而梁姓店員也不甘示弱地回應道「那妳去客訴呀!」、「像妳這種客人我見多了」。女子一怒之下,對梁男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檢察官認為梁姓店員所說的話語,單純是陳述自己的看法,並非當眾謾罵或者有妨害名譽的意圖,因此不構成誹謗罪,今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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