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被開了死亡證明活生生的被人拉去配冥婚....背後的真相是....
6月份,被開了死亡證明的華縣18歲智障女小陳,被一伙人運至山西配陰婚。幸運的是被當地警方發現並解救。
據了解,這樁陰婚是小陳姑父牽線父親簽字。但小陳的母親說她一直以為是給孩子介紹對象。雖然孩子是她在火車站撿的棄嬰,而且患有腦癱,但沒有因此嫌棄孩子。
陰婚,也叫冥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里出現孤墳。2011年5月22日,韓國已故女星鄭多彬的母親為她及文在成舉行陰婚儀式。
養父母將智障少女賣給人販子配「陰婚」
養父母將智障少女賣給人販子配「陰婚」
陝西發現配陰婚事件 揭秘令人毛骨悚然的「冥婚」風俗
陝西延安一團伙盜竊女性屍體並對其進行清洗處理后,偽造屍體醫學檔案,高價出售給陝北和山西等地為男性死者配陰婚。近日,這一團伙的4名成員被延川縣法院判處2年4個月至2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龐某、赫某、白某、張某利用陝北、山西地區民間存在配陰婚的陋習,在2011年冬季,先後流竄洛川、黃陵以及銅川耀州區、咸陽三原縣、渭南大荔縣等地,掘墓盜竊女屍,並連夜運回藏匿於家中。
為使女屍能賣上高價,幾人對屍體進行清洗處理后,再偽造醫院的屍體出庫檔案,通過他人介紹,出售給延安延川縣、榆林榆陽區、清澗縣、神木縣以及山西等地為他人配陰婚。4人共盜竊女屍10具,獲贓款24萬餘元。
令人毛骨悚然的「冥婚」風俗
看著上面的這張照片,不知你會有何感受?請你仔細的看一看那個女人的手臂,對,她的右手是不存在的;再看一看她的臉,你會發現她的眼睛其實只是在獃滯的向上看;我們再往下方看一看,你又會發現,他們其實是沒有雙腳的,並且處於一種被某種物體支撐下的懸空狀態。好了,我們還是暫時與恐怖小別一下吧!不錯!上面的這張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就是我國傳統風俗中相傳已久的「冥婚」合影。
提起「冥婚」,可能現代的年輕人還很少聽說,不過作為有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對於傳統習俗的「冥婚」,或許會讓他們記憶猶新。「冥婚」在我國的起源其實很早,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就已經開始廣為流傳了。「冥婚」又稱「陰婚」或「鬼婚」,並且它的名目也很多,比如像冥配,配骨,幽婚,圓墳等等。簡單的理解,我們可以將「冥婚」看作是在幽冥的陰世間所舉行的一種悼念式的婚禮,說到底,就是一場死人的婚禮。
對於「冥婚」,在我國的歷史資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據《周禮》中有關於冥婚的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遷葬」,鄭玄註:「謂生時非夫婦,死者葬同穴,遷之使相從也。」
孔穎達進一步解釋為「遷葬,謂成人鰥寡,生時非夫婦,死乃嫁之」。意思是說,人成年後還沒有結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遷葬,即冥婚儀式。古代中國注重成年禮,男子20歲而冠,女子15歲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無婚,死後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沒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來,死後無伴,當是很可憐的,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
古代中國注重成年禮,男子20歲而冠,女子15歲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無婚,死後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沒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來,死後無伴,當是很可憐的,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當然了,冥婚也有現實的利益,鬼婚雙方的親家雖然俗稱鬼親家,但並不是等他們做鬼后才做親家的,而是跟真正的親家一樣互相來往著,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話,鬼媒上門的自然也多一些。還有,生者早婚現象比較嚴重,鬼婚同樣如此,發展到農村,乾脆不分年齡,為所有的早亡者結鬼親了,比如曹操愛子,就是那個稱象的曹沖,估計是太聰明了,13歲就死了,曹操將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而至於鬼婚的儀式,一如生者,彩禮什麼的,一樣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鬧洞房這一項改作圓墳了,也就是把雙方亡人的屍柩遷葬於一起?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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