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狠婦烹夫案 究竟失蹤的丈夫在哪裡?
每宗罪案發生背後,不論受害者或兇手都有一個故事,其背後故事可能是殘酷、可憐甚至是病態的。香港過往發生過不少疑案,各種恐怖形式都有,這些故事性極高的事件,更被取材改篇成電影。1988年發生的康怡花園烹屍案,由於當時沒有找到屍體,成為全港首宗找不到屍體的命案。這宗案件可說是離奇曲折,沒有屍體,只有血跡,到底兇手如何將受害者殺害烹煮,抑或根本沒有殺害任何人,單純只是只是幻想呢?
1988年2月23日下午,28歲姓傅少女正準備離開位於康怡花園的家,當時見其母正在擦地,鼻孔之間有血漬,同時更發現其父不知所蹤。經她詢問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燒死我,所以我已經用鐵鎚殺死他了!」少女第一個反應是推開父母房門,尋找父親蹤影,但被其母阻止,自此少女再也沒有見過父親。一個月之後,少女的叔父向警方報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尋不到屍體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當中駭人聽聞的殺夫情節也為此案增添傳奇性!
殺夫女子供認,動機是因為丈夫有外遇,要求對方離開新歡不遂,並且丈夫也嫌棄她沒有生兒子。於是殺死丈夫後放入鍋蒸,直至血跡乾,然後再進行分屍,並丟棄在垃圾站。鑑證科員警到過兇案地點搜證,見到屋內一件家具都沒有,亦無任何屍首,只發現其中一間睡房的櫃子、窗簾、墻壁、牆腳及天花,以及廚房門上沾有血跡。由於當時尚未有DNA技術,只能夠化驗出血型。因此根本無法證實血漬是否屬於死者。不過女子在供詞中承認殺死丈夫,所以最後被判處有罪。
判決之前,主審法官曾經提醒陪審團,指案件極不尋常,因為被告在案發時心智不正常,不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同時,由於並無屍體,所以陪審團也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究竟有無命案?最後,陪審團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無限期治療。
VIA 中時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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