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父後事都沒來!姐姐長住國外20年「肖想分3億遺產」 妹妹怒「國籍都沒了怎能分」律師無奈解答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並不是所有家庭的狀況都很和平,近日一位女網友透露,她的姐姐嫁給德國人後住在國外20年,台灣籍也沒了,最近爸爸過世也沒回來,不料等到後事結束,卻想著來分爸爸的3億遺產...女網友氣憤表示,難道這樣姐姐還能繼承遺產嗎?而律師也出面解釋了...
示意圖來源:《遺產爭族》劇照
據《CTWANT》報導,一位民眾透露,她姊姊從德文系畢業後,在一家德商公司上班,後來和德國主管結婚後,就跟丈夫一起搬到德國,自此一住20年,成為了台裔德人,已經歸化入了德國籍,也沒有台灣國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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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幾個月前,她的父親過世了,住在德國的姊姊不僅沒有回來奔喪,也沒有表示關心,反而等到後事都辦完才回來,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問爸爸留下的3億遺產要怎麼分配!這讓幾個弟妹都很不滿,也想詢問律師,姊姊已經沒有台灣國籍,聽說依據德國民法,德國人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這樣姐姐還可以繼承父親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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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劉韋德就表示,依據台灣的繼承法令,繼承人主要有兩種身分,一個是配偶繼承,一個是血親繼承,不論是哪種繼承方式,只要符合這兩種身分,無論是原來有中華民國國籍而之後喪失,或是從來都沒有國籍,都可以和其他血親繼承人共同繼承,「以雙方有無一定血親關係為基礎,與國籍歸化等因素無關」。而這位姐姐符合血親繼承,所以除非她有法定繼承權喪失之事由,否則是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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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律師表示,這位民眾提到的「依據德國民法規定,德國人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規定,先不論德國是否真的有這條民法,依據台灣的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所以還是要依據台灣的法令規定辦理,與德國的法令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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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就算這位民眾的姐姐長住德國20年、已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就算德國有「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等規定,依照台灣法律,這位姊姊依然能繼承父親財產,而且因為姊姊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她的應繼分是和其他幾個兄弟姊妹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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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最後也無奈提到,依據法律這位姐姐的確能拿到遺產,「至於孝順與否,遺產是否拿得心安理得,就留給自己的良心和世人評價吧!」
資料來源:CTWANT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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