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娶了兒媳,一家關係亂套!
59歲的丁老漢是高郵市塑料廠退休職工。7月26日傍晚,記者在高郵城北一間破舊的老屋裡見到了丁老漢。丁老漢的大兒媳名叫占小東,今年33歲。10年前與丁老漢的大兒子丁桂宏結婚。兒子今年已經10歲,在高郵某小學念書。丁老漢稱,幾年前,因為自己與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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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的丁老漢是高郵市塑料廠退休職工。7月26日傍晚,記者在高郵城北一間破舊的老屋裡見到了丁老漢。丁老漢的大兒媳名叫占小東,今年33歲。10年前與丁老漢的大兒子丁桂宏結婚。兒子今年已經10歲,在高郵某小學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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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漢稱,幾年前,因為自己與媳婦“有關係”,兒子在2000年曾鬧到法院。經調解,他和兒媳分別向兒子寫了保證書,表示不再有不正當關係,最終兒子撤訴。可自從那次風波后,兒子幾乎天天夜不歸宿,對孫子更是不聞不問,媳婦一氣之下跑到常熟打工,照顧小孫子之事,全部落到了他與老伴頭上。
2003年底,老伴去世,照顧小孫子一事全部落在了丁老漢身上。丁老漢說,那年冬天,小孫子患病住院,他打了無數次電話,要求兒子丁桂宏趕到醫院照料,結果兒子一直沒來。占小東回來后發現公公如此關照自己的孩子,非常感動,再加上丈夫與她分居多日,最終兩人舊情復燃。
儘管丁家有18間房子,丁老漢手中也握有這18間房子的產權,但丁老漢與新婚媳婦只能在高郵城租賃一間10平方米左右的老屋作為他們的新房。丁老漢決定通過法律手段討回屬於自己的家產。遂將兩兒一女告上高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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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漢在訴狀上稱“原告丁全仁與妻子凌家蘭(病故)育有一女二男,即被告,現丁家有住房20間,被告除自己的住房外,將其他房間全部出租,致使原告無房可住,在外租房,第二、第二被告經常打罵原告,現懇請法院依法判決屬於原告的10間房產返還原告,而屬於妻子的10間房產由兒女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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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漢向記者表示,他每月退休金有500來元,再加上妻子占小東的工資,一家三口生活費用以及房租都不成問題,目前小孫子念書所需費用他們尚能支付,可孩子以後讀大學所需的費用,老夫少妻是無法承受的。“我肯定活不到那時,只有現在為小孫子考慮後路。打這場官司,完全為了小孫子。”丁老漢稱。
兒媳通過結婚回報公公
7月28日上午,占小東出現在記者面前。她表示,即使丁老漢頭輸了官司,她照樣接納他。“我之所以要求公公與我領取結婚證書,一方面是為孩子考慮,另一方面是對公公的一種回報,因為公公對我們母子太好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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