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揭露陳冠希的那個修理電腦的人,他現在怎麼樣了?

史可雋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陳冠希助理將電腦交給涉案電腦公司職員謝立翹維修。事前,陳冠希曾向老闆強調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儲存在手提電腦內,維修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督。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
史可雋

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6月8日陳冠希助理將電腦交給涉案電腦公司職員謝立翹維修。事前,陳冠希曾向老闆強調自己和女性朋友的私人照片儲存在手提電腦內,維修必會親自或委派助手監督。
謝立翹將陳冠希電腦內的資料備份,發現名為“life style”及“gill”(阿嬌英文名)的文件夾,打開看竟然是明星艷照,隨後他與同事史可雋(被告)一起欣賞。數天后,謝立翹刪除了電腦裡的艷照,史可雋卻悄悄拷下了艷照,上傳到公司連接互聯網的服務器。
2006年6月8日史可雋到一家家具店修電腦,結識了店員蔡玉芬與梁婷欣。史可雋一時興起,用電腦連接到公司服務器,向兩位店員展示自己上傳的艷照。他興奮之餘,還將全部艷照刻成光盤,送給梁小姐留念。
2008年1月27日艷照曝光,陳冠希想起之前搬家時丟了一部手提電腦,於29日報警。隨後,兩名家具店女店員向警方指證史可雋。2月2日晚,警方在電腦公司找到史可雋,以發布淫褻和不雅物品罪名拘捕他。警方在搜查電腦公司服務器時找到艷照,又以電腦法證方式,在他的電腦裡找到11個涉案影像檔案複製品。


史可雋,“艷照門”涉案人員、電腦公司職員。史可雋是香港中環一間電腦公司的技術員,涉嫌於2006年在一部交由其公司維修的電腦中,非法取用照片。2008年2月受審時,史某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過當時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再審,以便警方有充足時間調查及蒐集證據。
案件主審法官在宣讀判詞時表示,並沒有看到該案件存在極不尋常的情況。他指被告利用在工作上的便利,非法私自盜取了客人一批隱私度極高的個人資料,並展示給他人觀看,儘管沒有證據顯示曾大量散佈,但已經把他人的隱私暴露於極其危險狀態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雇主與僱員之間的誠信關係,更讓雇主失信於他的客人。
面對辯方律師以“被告已經受到社會的懲罰”作為求情緩刑的理由,法官指出:“每個人的隱私都需要被尊重。被告已經體會到隱私收到侵犯的痛苦,但遭到被告侵犯隱私的人,他們受到的痛苦,被告又能否體會到?”鑑於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嚴重,法官表示判處即時執行的刑期不可避免,故對被告史可雋判處8月零15天監禁(有的文章說是10個月),屬於一個“不算短的刑期”。同時法官當庭駁回辯方律師提出“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請求。

說實話,艷照門可算是轟動世界的頭條,那時候求照的人數以千萬計,公佈的照片一共580張,主要是鍾欣桐,張柏芝,尺度之大而且無碼,程冠希說他拍了一共1300多張,所以很多還沒有恢復,他把所有圖片都刪掉了,但是修理電腦的卻把他的圖片全部恢復過來,陳老師他就驚呆了,涉照女星很多,有的還沒有曝光,後來修理電腦的被判洩露隱私罪也就幾個月。但是已經改變了香港娛樂圈



做生意的誠信很重要,當初揭露陳冠希的那個修理電腦的人因為沒有職業道德,很多人都不敢拿電腦去給他修,從此他沒有生意無奈關門閉業走上打工之路,由於手腳不乾淨,很多老闆都不錄用他,走到那被人提防到那裡。

播放視頻
自從娛樂圈中發生那件事之後,公眾們對陳冠希的一舉一動很是關注。在錄製《康熙來了》時,小s問了陳冠希很多內地主持人不敢問的問題。小s問陳冠希現在還會跟女朋友(當時的女朋友是楊永晴)拍親密的照片嗎?

陳冠希很坦然的回答道:不敢了。

後來小s問道陳冠希現在電腦裡還會有......照片嗎?

陳冠希絲毫沒有遮遮掩掩,回答道:“有照片啊”。只不過是一些很普通的日常照片,比如吃飯、旅行時拍的照片。

但是,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他的肢體動作是這樣的,陳冠希一直在撓頭,從行為心理學上來說,這表現了人的緊張和不自信。雖然陳冠希表面上很坦然,但其實他還是不想多次提及這件舊事吧?

貌似陳冠希多年來都是很坦然的人。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