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具修法納醫療器材 身障團體怒:閉門造車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珮均報導)立法院日前審查攸關長輩與失能者輔具使用的《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食藥署於該法草案第三條對醫療器材的認定,認屬「調節或改善人體結構及機能」者,以醫療器材列管,引發民間團體強烈反對;民間團體認為,一旦數千種生活輔具與行動輔具列入醫療器材管,無論是價格或是市場取得上對使用者的衝擊,至少影響三百萬使用者權益,更影響長照輔具發展的產業政策。
輔具納醫療器材 婆媽輔助菜籃車也可能觸法
輔具是促進、維持身心障礙者生活功能的重要工具!生活輔具上千種,從飲食輔具、溝通與視覺輔具到減壓或舒適輔具等;而行動輔具更是日新月異,其為高齡社會最常被使用的輔具種類,如助行器、拐杖、輪椅、輔助推車等,這些輔具使用只要經過專業指導說明就能操作使用,以及降低操作不當所帶來的危險,已經猶如電器用品般,成為民眾的日常生活用品之一!
身心障礙聯盟擔心,我國現行之「CNS 15390 身心障礙者輔具-分類與術語」則將輔具定義為特別生產或一般用於預防、補償、監測、減輕或緩和機能損傷、活動限制和參與侷限的任何產品,只要能夠「幫助人類達到活動及各種功能目的」的輔助器具與工具都是;若按該法草案第三條對醫療器材的法條規劃,以生活上習以為常的、婆婆媽媽們上菜市場時常用的輔助購物推車,只要附有煞車功能或臨時休憩坐墊,甚至阿公阿嬤市場上買的雨傘拐,都能符合醫療器材行列,倘未登錄醫療器材都屬違法。
民間團體盼與衛福部正面對談 重新修正醫療器材管理法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聖母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老五老基金會、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等,與數名輪椅使用者,共同召開聯合記者會,除醫療輔具外,強烈反對「行動輔具」、「生活輔具」等列入醫療器材管理的條文,並呼籲衛福部應與民間身障與長照團體、輔具中心展開對話,修正醫療器材管理法脫離現實的條款,不要成為長照絆腳石!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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