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去還債?「稅收超徵懶人包」總統口中的"經濟紅利"你搞懂了嗎

蔡英文總統元旦發表新年談話,指出因政府有盈餘,將和經濟弱勢和低薪者分享「經濟紅利」,此話一出引起網路高度討論!許多人質疑國家有錢應該先用於還債,也有人說憑什麼拿我的錢去幫助弱勢?
行政院表示目前相關規劃都還在研議當中,尚未定案。
究竟經濟紅利怎麼產生的?稅收為何會超徵?


【台灣景氣變好?稅收超徵到底是怎樣的問題】
稅收超徵其實不是近期才有的問題,而有著相當久的歷史,如今再度引起爭議。簡單來講,稅收超徵是指國家實際收到的稅收超過所編列預算數,而目前台灣政府的財政原則仍然是依循量出為入(Spend and Tax),意即先決定要花多少錢,再決定收多少的稅;基於下年度的政策規劃,再去籌措相應的財源收入。當然這不是必然,而是由政府自己所制定的原則,不過這對理解稅收超徵很重要。

從實務面而言,稅收超徵其實是一種技術問題,因為原本政府官員評估及計算就可能會有誤差,尤其預算到實際的稅收結算,光中間的時間跨度,經濟狀況就有可能會出現大幅變化,超徵或不足其實都很常見。台灣自 2005 年以來就連續每年超徵近千億的稅收,至 2007 年有近 4 千億的規模。

儘管預算與稅收的計算不可能真的完全吻合,但當時預算推估與實際稅收差額近 10%,不能說政府官員不需要負起責任,尤其是連年如此,那麼就必須重新去審視用於估計的方法是否有所錯漏。而近幾年來也有同樣現象,2013 至 2017 年也是連年超徵千億,反而 2018 年僅超徵約 500 億,相較之下其實有所收斂。

其實是行政疏漏

若說稅收超徵與經濟狀況相關,那 2018 年相對其實應不是那麼好過的一年,也比較符合民眾直覺。所以超徵的根本原因除了稅收改革的影響外,需要去檢討政府的評估方法是否有問題。不過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表示,其實今年評估誤差僅約 3% 而已,尚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必須理解的是,稅收超徵其實是一種很難避免的行政疏漏,沒必要非將稅收超徵與經濟景氣等議題做掛勾。
而此議題之所以再度引起爭議,更多其實是因為部分輿論媒體以「發紅包」一詞做為宣傳。財政學上之所以要求盡量做到對預算精確的評估,就是因為無論是短收或超徵都會有負面的影響。短收,不用說政府將不夠錢來執行預算,而必須舉債。而超徵也可能有被政府濫用的疑慮,例如被執政黨用來製造選舉利多。而目前政府就犯了這項忌諱,所以不少聲音認為應該直接還稅於民。
正常而言,稅收超徵應還是盡量與短收相抵,以維持預算平衡為重點。若要還稅於民前提應是政府有非法課稅行為(VIA:財經新報)


由此可知稅收超徵並不是今年才有的情況,總結這次的「經濟紅利」和「超徵」議題,可以看看以下四點Q與A


1. 什麼是「經濟紅利」?到底有多少?
政府執行年度預算後,必須在年度結束時進行「決算」,也就是看這一年政府的開銷到底有沒有透支,當結果出現全年收入大於支出時,就會產生「歲計賸餘」,也就是蔡英文口中的「經濟紅利」,歷年累計的歲計賸餘,等同政府的「儲蓄」。
根據今天記者會,行政院最新公布的數字,台灣目前的「歲計賸餘」累積為386億,包括:
105年度及以前累積:24億
106年度:151億
107年度:221億(尚未決算,為估計值)
2. 為什麼會有「經濟紅利」?和「稅收超徵」有什麼關係?
財政部長蘇建榮說明,當國家的稅收增加,支出沒有相對成長,自然就會產生「歲計賸餘」。這幾年來,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景氣回溫、稅制調整,還有實際收到的稅大於本來預估的(即稅收超徵)、國營事業的獲利增加,還有政府「省吃儉用」成果。至於外界關心為何會「超徵」,財政部長說明,要推估稅收有多少,從編列年度預算,到執行完畢大約會歷時約兩年,這期間如果遇到國內外重大事件、影響景氣變動等都會讓稅收有變化,所以才會導致「超徵」。

3.「有錢」為什麼不拿去「還債」?

稅收超徵的結果,依法除了用來還債之外,另一部分則用於減少繼續舉債,財政部受訪時解釋,當政府入不敷出時,就需要舉債,如果超徵稅收,就可以用來減少政府舉債額度,「還債」和「減少舉債」之後,剩下的錢就會貢獻到「歲計賸餘」。
財政部長也在記者會上表示,從103年度到107年度,中央政府稅收超過預算數的累計金額估計達4232億元,財政部過去幾年除了努力減少舉債,還償還了5896億元債務。去年107年度,償還了792億元,另外中央政府總預算原本編列舉債1269億元,但因歲入執行良好,並未舉債。

(財政部日前解釋,每年稅收都會先扣除「法定債務還本」後,也就是依據《公債法》每年必須先將稅課收入的5%拿去還債後,才會作為其他用途。​​)
4. 過去也有「經濟紅利」嗎?都怎麼使用的?
依據《預算法》,中央政府若要動用「歲計賸餘」,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種是編列在下年度總預算,第二是追加預算,第三種是特別預算。
財政部解釋,依照慣例,過去的歲計賸餘(105年度及以前累積24億、106年度151億)都是作為下一年度或以後年度,歲入歲出差短的「彌補財源」,也就是年度預算財源不足時使用。到今年才有「拿出來用」的討論。(VIA:關鍵評論)

所以超徵並不是今年才有的狀況!若要還稅於民,前提也應該是政府有非法課稅的行為。針對總統想讓大家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你認為此次超徵的稅該如何使用比較理想?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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