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不是記性差,只是不想記得你
貓不是記性差,只是不想記得你總有粉絲問我,我喜歡欺負小汪子,是不是因為對汪星人有敵意。我鄭重地回答大家:“
沒有!絕對沒有!我只是對小汪子這一隻汪有敵意! ”
誰讓他總是用貓薄荷騙我去醫院,口亨!
反倒是兩腳獸,總喜歡拿喵星人、汪星人做比較,還不知道從哪裡得出了很多沒有科學依據的“經驗之談”。“
貓不如狗,因為貓不記人,也不記恩
”、“
養貓三年,貓忘記你只需要三天 ”……
在兩腳獸的眼中,
貓沒記性、很容易忘記鏟屎君似乎成了板上釘釘的事情。話說你們都沒百度一下就敢說出這樣押韻又誇張的話,是欺負我們不會罵人嗎?
雖然我們腦殼小小的,不及兩腳獸西瓜一樣的大腦袋。氮素,我們形成短期記憶、長期記憶的方式,與兩腳獸比起來並沒有什麼區別,
而且我們的大腦功能和一個2-3歲的小兩腳獸差不多。
喵星人的短期記憶也比你們眼中的“好好先生”汪星人強200多倍。
科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尋找食物的測試,
汪星人的短期記憶只維持了大約5分鐘,而喵星人則持續了16個小時,不過僅限於能為喵星人帶來好處的事。
作為一個需要獨自狩獵的動物,為了保證每次狩獵後能夠安全返回,我們需要記住捕獵時經過的路線、返迴路線,沿途聽到的各種聲音、聞到的氣味,以及哪些地方有“天敵”出沒,這就造就了我們出色的短期記憶力。
貓的長期記憶更加驚人,可以達到幾個月、甚至是數年之久。日常生活中,我們所經歷的那些快樂、或者痛苦的體驗,都可能形成長期記憶。
長期記憶對於流浪貓來說是非常痛苦的,它們在流浪生涯中那些不好的遭遇,都會深深地刻在記憶之中;而且它們會把某個人的暴行,投射到所有人身上,變得對人類非常不信任。
如果你撿回來的流浪貓警惕性非常高,它可能受到過虐待,你需要做好花很長時間重新取得它信任的準備。
面對鏟屎君的訓斥,喵星人總是一臉沮喪、無辜、或者是冷漠,不是你們“對貓彈琴”,而是喵星人早就已經在大腦中備案,知道你們在罵我們。
貓的長期記憶中也有很多好的經歷。
因為某件事情得到表揚、獎勵,我們就會下意識地重複這件事情;還有那些對於貓來說非常重要的內容,吃飯的時間,貓砂盆、貓食盆、貓窩的擺放位置等,我們也記得非常清楚。
兩腳獸喜歡把貓對那些不好事情的記憶歸納成“記仇”,為了拉仇恨還會運用對比,說成“狗不記仇,貓記仇”。巴特,按照你們對“記仇”的定義,汪星人也是記仇的。
一個網友打罵了蠢汪,第二天蠢汪就在他的枕頭上撒了泡尿;對於騙過自己的人,蠢汪不會再輕易相信;有脾氣的汪還可能會“離家出走”。
在兩腳獸所謂的“記仇”事件中,蠢汪的路人緣明顯比喵星人好太多了。因為闖了禍的蠢汪面對怒火中燒的鏟屎君,總會出現一個表情:
露出眼白抬頭看著鏟屎君,耳朵垂在腦後,舌頭還會舔著空氣,兩腳獸把這種表情稱為“委屈臉”。
氮素,犬類行為認知學家Alexandra Horowitz表示,汪星人並不會感到內疚,
出現“委屈臉”只是因為它們恐懼
。說白了,什麼心虛、愧疚,只是兩腳獸用自己的情感認知對汪星人強加的解釋,其實汪並沒有覺得自己錯了,只是覺得面前瘋狂嚎叫的你太可怕了。
貓一段時間見不到鏟屎君就出現“不認識”的情況,是因為喵星人需要適應新的環境進而選擇“遺忘”你。不只是喵星人,分了手的鏟屎君也會去努力遺忘,畢竟沒有人/貓願意一直活在痛苦的回憶裡。
當然,喵星人也會把一些喜歡的、或者討厭的人事物鎖定在長期記憶裡;貓非常喜歡的人、夥伴去世了,它們也會鬱鬱寡歡,付出記憶的“代價”。
你希望喵星人長長久久地記住你,就要努力擠進俺們的長期記憶中(快把小魚乾拿過來)。
與鏟屎君“久別重逢”的喵星人
為了證明喵星人不是真的“沒記性”,我找了幾個記性好的喵星朋友:
分別21天,每天都像失戀了一樣,默默等待鏟屎君的奶牛貓。
被迫跟鏟屎君(大野)分開兩年,依舊記得鏟屎君聲音的貓。
美國一隻被送養的貓Toby,從新家溜走,徒步12英裡(約19公裡)找回了家。
在鏟屎君葬禮現場不停刨墳的白貓,周圍的人好不容易才攔下來。
意大利守墓貓Toldo,它每天都會去鏟屎君墳上守著,還會叼一些樹葉、小樹枝作為“禮物”。
咳咳,看到這裡,不少鏟屎君慌了吧?
別急,總有辦法讓貓主子對你“永生難忘”。
很多鏟屎君都害怕“出遠門”,一是擔心家裡的喵星人無人照顧,還有就是怕貓不記得自己。出國留學、工作的鏟屎君,更是抱著貓一定會忘了我的心態。
其實有一些小妙招,可以“減緩”喵星人忘記鏟屎君的速度。比如,
在長時間外出之前給貓留下一個好印象,多餵牠些好吃的,多花些時間陪它玩。
在外出前,
鏟屎君還可以給貓留幾件自己的衣服,能讓它一直聞到鏟屎君的氣味,但絕不是滿滿汗味沒洗乾淨那種衣服!有條件的鏟屎君還可以時不時視頻一下,讓喵星人知道自己沒有被拋棄等。
不過,比起這些“投機取巧”的招數,我覺得鏟屎君還是平日裡就對貓好點比較靠譜。
和你產生了情感聯繫,喵星人就不會輕易地忘記你了~
閱讀全文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