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料加盟未充分揭露資訊 遭公平會開罰10萬元

▲康青龍因為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今(14)日開罰10萬元。(圖/翻攝自康青龍官網) 大 中 小 公平會今( 14 )日召開第 1336 次委員會,會中決議針對康青龍餐飲有限公司在品牌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重要交易資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處新台幣 10 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公平會表示,康青龍公司在招募「康青龍」品牌加盟過程中,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提供有意加盟者的品牌優勢簡報、創業訪談卷、相關 DM 、加盟總部資訊揭露,以及加盟合約等書面資料,都沒有充分且完整揭露開始營運前及加盟營運期間,加盟店須向康青龍公司購買商品、原物料的費用金額,或是預估金額資訊。公平會指出,由於這些資訊攸關投資成本、營業獲利、從事加盟的營業績效與風險等重要資訊,為有意加盟者基於事業經營者所關切事項,並賴以評估是否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選擇加盟業主的重要訊息。公平會強調,康青龍公司處於資訊優勢的一方,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充分且完整揭露,將妨礙交易相對人作成正確的交易判斷,對交易相對人或不特定潛在的交易相對人顯失公平,並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規定,因此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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