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看護來台10天竟就被「強行進入」5次,惡雇主被判刑還求減刑 :「這種人渣應該要直接被關到死吧」
真是惡劣至極的僱主!彰化縣黃姓男子去年11月間申請外籍看護工照顧癱瘓的兒子,卻把越女看護工「阿妮」當X奴,上工首日即對她性侵,而且連續3天的午餐後都對她性侵,「阿妮」來台工作10天共被性侵5次得逞、1次未遂,連生理期也被性侵,黃男被起訴後與「阿妮」和解,彰化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黃男7年6月,黃男上訴求再輕判,台中高分院以「已判很輕了」,駁回黃男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10日,「阿妮」首度來台工作被帶到黃家,因不諳中文或台語只能和雇主比手劃腳溝通,當天午餐後,「阿妮」被黃男推上2樓主臥室,過程中「阿妮」用手比劃表示拒絕,但語言不通無法表達抗議,也害怕黃男誣賴或要求仲介令她回國而不敢強烈反抗,遭性侵逞。
黃男食髓知味,當天晚餐後及連續2天的午餐後都性侵「阿妮」,「阿妮」來台3日即連續遭性侵4次,因不知如何面對龐大的仲介費用,別無選擇只好忍痛繼續擔任看護工作。
同年11月17日中午午餐後,黃男又脫下褲子要對「阿妮」性侵,「阿妮」因正逢生理期,用手示意堅決拒絕,黃男才罷手而未遂,11月19日,黃男的兒子住院,黃男到病房探視兒子,又招手要求「阿妮」一同進入廁所,「阿妮」以生理期未結束拒絕,黃男卻趁「阿妮」前往病房內廁所洗手時,尾隨進入並關門上鎖,性侵得逞。 「阿妮」擔心連生理期也無法倖免,擔心再遭性侵會致生疾病,遂向黃男表示不要做了,並透過友人翻譯藉口腰痛,無意繼續擔任看護,黃男即聯絡仲介業者將她帶離,「阿妮」受辱後無意續留台灣,將此事告知仲介業者,仲介人員因而撥打113專線通報。 黃男於偵查期間一再否認犯行,被起訴後才坦承並賠償「阿妮」14萬5千元,一審法官斥責黃男手段惡劣,而且嚴重打擊我國對待外籍看護人員的國際形象,但以雙方和解,黃男以臨時工為生,又有癱瘓的兒子要照顧,判刑7年6月。 黃男認為判太重再上訴,並以自己5年內並無前科,已坦承犯行,家中有92歲父親、次子是植物人要照顧等理由,請求輕判。 但台中高分院以原審已經考量過黃男的情況,才判7年6月;而且相較於檢察官指黃男利用外籍看護工來台面臨的脆弱情境,卻逞其私欲、心態狡詐、手段卑劣,而請求判處最重的法定刑度而言,該刑度已屬輕判,因此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可再上訴。
黃男不顧「阿妮」生理期,竟尾隨進入廁所內侵犯她。示意圖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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