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東明涉賄遭停職 廖國棟:遺憾少一名大將

▲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涉賄選,一審判刑5年6月。(圖/資料照,記者吳宇攝,2017.6.12) 大 中 小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簡東明本屆參選時,涉嫌假借發放工作費名義行賄,屏東地方法院昨審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5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對於國民黨團戰力少一人,黨團總召廖國棟13日表示,對於臨時會人力不足的時候,又少了一名大將,非常遺憾,但事實既然是這樣,所有34位的黨團同仁,仍然還是會全力以赴。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觸犯選罷法,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未受緩刑宣告者,自判決日起,停止其職務或職權,簡東明因觸犯該法條,依法須停止立委職權。對此,廖國棟說,昨天聽到消息之後,感到很意外,之前他有跟簡東明多次討論,都說沒問題,但結果是這樣,如果按照現行法規、報載或內政部解釋,都說應該馬上就要停職,「不是解職,只是停職,因為他可以上訴。」廖國棟強調,當然對於臨時會人力不足的時候,又少了一名大將,感到非常遺憾,但事實既然是這樣,所有34位的黨團同仁,仍然還是會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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