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強拆違章農舍 地主將茅頭指向林聰賢
▲宜蘭縣政府強制拆除員山鄉的違章農舍,屋主在房舍周圍豎立大幅帆布表達不滿。(圖/記者李清貴攝,2017.6.12) 大 中 小 宜蘭縣政府今(12)天強制拆除位於員山鄉思源路的違章農舍,這是縣府查報縣內三處重大違章農舍之一,拆除過程,屋主雖然沒有抗爭,但卻在房舍周圍豎立大幅帆布表達不滿,並將矛頭指向前縣長林聰賢,屋主也質疑縣府是選擇性執法,他要求其他違規農舍也要依據同樣標準比照辦理。此外,也在抗議帆布上羅列數十位房舍有違建的政治人物,要求縣府處理。對此,縣府農業處長陳德星表示,縣府執行違規農舍查報,104年4月7日之後興建的違規農舍或既有農舍違規增建目前共列管382件,這些列管的違規案件,縣府都會依程序處理。至於被屋主指為違建的一般房舍,縣府建設處長林國民則是表示,將依「建築物違章處理辦法」處置。宜蘭縣政府列管的三大違章農舍分別位於礁溪鄉、五結鄉及員山鄉。礁溪鄉的違章農舍,縣府已於五月底強制拆除,五結鄉的違章農舍日前屋主已經自行拆除。今天縣府動用機具強制拆除位於員山鄉思源路的違章農舍。屋主雖然沒有抗爭,但卻在房舍周圍豎立大幅帆布表達不滿。並指擔任農委會主委的前宜蘭縣長林聰賢是「殘暴暴君」、「官員違建合理化,百姓違建數據化,天會降公理 踐踏百姓只為林聰賢百億台階下…」等。屋主強調,縣府既然要強拆違建農舍,就要一視同仁,不能只挑一兩間開刀。他同時蒐集宜蘭縣有違建的政治人物住宅,要求縣府依法處理。 對此,縣府農業處長陳德星表示,員山鄉思源路的違章農舍99年取得所有權,因面積未達0.25公頃,無法申請興建農舍,地主卻藉申請興建農業資材室並將農地視為建築基地,大肆填土、改變地形地貌、興建違章建物。陳德星指出,這棟建物員山鄉公所曾於104年7月27日開立違章建築查報單,同時予以勒令停工。縣府接獲查報後,於104年9月16日開立違反建築法違建拆除處分書,隨後於104年10月26日依區域計畫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並限期於105年2月5日前改善。雖經多次通知及勸阻,但所有權人仍繼續施工,縣府遂通知將於105年4月25日強制拆除,所有權人提出將於105年5月25日前自行拆除完竣,惟逾期仍未拆除,故縣府於今年4月13日再次會勘,限於1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權人仍表達願意自行拆除並申請展延,但迄今仍未拆除完畢,縣府遂執行強制拆除。至於屋主所指的政治人物住宅有違建的事實,縣府建設處長林國民表示,此等違建屬於一般違建與農舍違建的樣態不同,所依循的法規也不一樣,這部份縣府將會依「建築物違章處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屋主在抗議帆布上羅列房舍有違建的政治人物名單。(圖/記者李清貴攝,2017.6.12)
▲屋主在抗議帆布上羅列房舍有違建的政治人物名單。(圖/記者李清貴攝,2017.6.12)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