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行車見中指 男辯稱上藥想風乾

▲因行車糾紛比中指,男子吃上官司。中指示意圖(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宜蘭2017年3月發生一起行車糾紛,林男向李男比中指遭到提告,12日在接受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詢問時,林男竟稱中指受傷上藥想伸出來風乾。檢方最終對此辯解不採信,向法院聲請公然侮辱罪判刑。宜蘭地檢署12日公布一起判決,宜蘭林姓男子於2017年3月駕小貨車行駛在宜蘭羅東路上時,為超車橫跨雙黃線遭對向李姓駕駛按喇叭。林男經不起被按喇叭的羞辱,竟將中指伸出窗外問候李男。李男見中指一出便將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報案處理。檢調表示,林男坦承有伸出中指,但辯稱是因為中指受傷上藥想伸出來風乾,並無公然侮辱動機。最後經檢調蒐集李男的行車紀錄資訊後,認定林男有公然侮辱且動機明確,向法院聲請公然侮辱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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