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媽日常!公車飆罵導盲犬超臭 好心乘客反嗆:妳認真聞?臭不臭!

台大媽日常!公車飆罵導盲犬超臭 好心乘客反嗆:妳認真聞?臭不臭!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社工督導藍介洲在臉書上感嘆地說,「Today is not my day!」原來他跟導盲犬Wish在台北客運667公車上遭到一名中年婦女乘客辱罵,讓他氣到報警。12日,藍介洲上午到板橋區開會,但得知「即刻停班停課」,會議因此取消,只好再牽著Wish回家,從板橋五權公園站搭上台北客運677。未料中途一名中年婦女辱罵他,說他沒有水準帶狗狗上車,還抱怨他的導盲犬很臭,而且體型太大很嚇人,並強烈要求司機趕狗狗下車,否則就要打給客運公司投訴他! 
而公車司機林信志請女乘客小聲一點免得影響其他乘客, 也強調Wish是導盲犬,導盲犬完全合法可以乘坐公車,還希望婦人不要欺負盲人與導盲犬。結果該名女子竟當場打電話到客運公司客訴司機。所幸當時,車上有很多好心乘客人挺身而出。林信志說,一名高中生看不過去,走過來要婦人閉嘴,並對另外7名乘客說「狗到底臭不臭?要不要請這位女士搭下一班車離開?」乘客都舉手表示沒聞到導盲犬有臭味,婦人只好下車離開。 
藍介洲表示,不只司機不肯讓步,其他乘客也紛紛站出來力挺,讓他非常感動。
 
當下,藍介洲用手機撥110報警,他在臉書寫道:「後來警察也來處理了,若沒弄錯的話應該是板橋國光派出所的警察,只是淡淡的說你們要讓狗上來這是你們公司的規定我們管不著。」 
負責處理的員警一直認為《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是台北客運的公司規定,而司機與藍介洲一直提醒警方這是法令規定,但員警卻認為此情況不應該由警方強制介入處理。林信志強調,這不是公司的規定,是政府法令的規定。藍介洲也表示,這是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的規定。 
根據《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事件發生後,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為了感謝司機林信志幫助身障乘客捍衛他們的權利,還頒發了感謝狀和錦旗給他,而林信志非常謙虛地不斷強調,這只是一件理所當然的小事。來源:Toutiao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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