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割喉案二審嫌犯爽躲過死刑!律師團金句「出獄無危害性」網軍斷理智線嗆:畜生!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王景玉虐殺「小燈泡」一案,嫌犯在內湖隨機抓人並在小燈泡母親眼目睹下,兇殘的拿著剁骨菜刀,親手割斷的手無縛雞之力4歲小燈泡頭顱,淒厲的屍首分離,讓人看得怵目驚心,但這案件似乎並不是獵殺「兒童」結尾...除了小燈泡一案仍在訴訟外,2013台南湯姆熊方小弟割喉命案、2015年龔重安翻文化國小割喉案等喪心病狂的殺人犯,都以無期徒刑結案。
(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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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小燈泡割喉事件,讓大家再次注意兒童安全,不少認為這些人該被判死刑,但是台灣提倡「廢死」才剛開始,雙方立場不同,砲火連珠,但無辜還來不及長大的小燈泡先淒厲慘死,但是一審王景玉因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因此士林地院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並未對王男判處死刑,僅處無期徒刑,消息一出引發不滿,小燈泡父母劉大經、王婉諭也不服判決申訴,但全案6月初辯論終結,即使兇嫌道歉,但痛失愛女的劉大經無法接受,哽咽陳述痛苦心情並請求高院將王男判處死刑。
小燈泡一家永遠少了一個人。(翻攝自網路)
當時小燈泡姊姊送妹妹最後一程。(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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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近最新判決出爐,二審王景玉依舊以一審原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兇嫌律師團強調,王景玉是因為失調症才犯案,目前吃藥已有改善,斷定當王玉景出獄近70歲,應該部不會再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性,而高院最後也認同律師團的說詞。
(翻攝自自由時報)
沒錯,王景玉2審仍躲過死刑,消息一曝光,引爆網軍怒火,紛紛表示:
「選民進黨不就是選廢死,不要再選甚麼台灣價值了,這些犯罪都發生在你我之間,都有機會遇到,下次選舉不要再背空幹話騙了」
「養垃圾到70歲,法律人怎不帶回家自己供奉」
「又什麼兩公約, 聯合國都進不去了, 遵守個屁...吃藥才有改善, 哪天不吃藥又不知道哪個小燈泡要遭殃! 已經犯刑的殺人罪犯直接處死! 這麼愛養垃圾不會自己帶回去養喔!」
「不要再浪費人民納稅錢養這種人了。」
「畜生!殺手無寸鐵的幼孩童根本無須任何法律救濟,就是唯一執行死刑!台灣司法已死!不用在談什麼司法改革了!這樣的判決不符廣大社會民意接受,恐龍判決法官與畜生殺人犯沒啥不一樣了。」
「大家一起當神經病去砍法官」
「該死的不死,不該死的卻死了!老天啊」
「終於找到可以合理殺人的方法了!大家一起來當神經病吧」
我記得之前一個專挑性侵男童的嫌犯,出獄幾天後仍犯案...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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