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版熔爐!教官帶高中少女上摩鐵「半年30次」,知情學生爆:「社團常在選妃!」
雲林縣ㄧ所國立高中40歲教官與女學生交往5個月,教官利用每星期六放學後補習的機會,將學生載往校區鄰近4、5家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直到家長發現女兒鬱鬱寡歡,逼問下女學生才全盤托出,家長得知後怒不可遏,立馬報警處理。
警方3天前傳訊教官,教官剛開始還謊稱「只有牽手、親親嘴」,得知女學生已全盤托出才老實供稱自己其實已與女學生發生關係長達2、30次。網路上還有不少網友爆料,指稱這位教官指導社團還創立「面試制度」,其實根本是「選妃」。
據悉案發時女學生雖已滿16歲,但對於男女關係仍然感到茫然,雖覺得自己是跟教官在談戀愛,但也在第一次被帶往旅館時感到不妥、似乎不該與對方發生關係。
警方引用刑法第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罪」,現已將教官移送檢方偵辦。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組長林良慶說,等性平會調查結果出爐後,會由軍訓教官人事評議會審議,由軍方依規定懲處,最嚴重是免職處分。
網友:「家長要擔心死了。」「我高中時也有教官跟女學生交往然後低調調走」「小女生有所迷惑是有可能的」
來源: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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