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提團體協約 勞方:建議全部刪除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第三次團體協商會議,對於資方提出的團體協約版本,勞方建議全部刪除。(圖/NOWnews資料圖片) 大 中 小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25 日傍晚於桃園尊爵天際飯店展開第三次團體協商會議,出席人員除了協商代表外,雙方律師亦在場提供法律諮詢。此次會議分別討論上次雙方對於安排協商代表以「以排休代替公假」之歧見、以及針對資方提出之團體協約版本草案進行論述及討論。    長榮航空表示,於五月底即以公函方式,提出資方的團體協約版本給桃空職工,於 25 日協商會議中進行討論,但雙方岐見過大,勞方建議全部刪除,具體理由將會後以書面方式回覆資方。於會議中,對於桃空職工要求資方安排勞方協商代表有薪會務假,雙方繼續進行論述,長榮航空也重新提出於第一次協商會議曾經提出的建議,每次協商會議皆給予勞方協商代表額外一天休假日( Extra Day Off ),並且避開其開會當日之勤務以及符合AOR之規範,讓協商代表得以順利參加會議,惟雙方對給假名稱及方式有不同意見,資方將於下次會議提出對案。長榮航空強調,一向重視員工福利,幾次的協商也都展現最大誠意,期盼雙方能理性溝通,共創勞資雙贏,本次會議也已約定下次協商時間為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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