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救護車「後果駕駛負責」 交通部:7月起重罰9萬兼吊照

嚴懲!交通部3日正式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只要駕駛聽到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之警號,當下被發現沒有馬上避讓,將會被開罰3千6百元並吊銷執照;若因此致人丟命,更可處6千元至9萬元罰鍰,再吊銷駕照!
 
 
▼網路上有不少影片都可以看到駕駛故意不讓救護車,如今交通部終於要嚴懲這些!

 
▼這項新法規預計會在7月1日起正式上路,希望能夠讓救護車不再被這種人影響行動。

 
 
 
▼以後在路上看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請一定要留意有沒有發出警號,準備隨時避讓。不然最高可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

 
 
 
▼機車族也要小心,新法規明定可開罰6千起;小型車則從1萬起跳;大型車為1萬5千元起。若導致對方丟命,一律重罰9萬元,再吊銷駕照!

 
大家終於等到這項法規了!每次在網路上看到不讓救護車的影片就很生氣,網友也紛紛呼籲政府應該嚴厲對付這些人,如今新法規上路,希望這類事件不會再發生,讓救護車可以發揮100%的作用!
來源:交通部標籤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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