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會陳請監察院 彈劾同婚釋憲14位大法官

▲雲林縣議會臨時動議通過副議長蘇俊豪提案,行文陳請監察院,彈劾通過同婚釋憲的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位大法官。(圖/記者蘇榮泉攝,2017.06.22) 大 中 小 雲林縣議會23日臨時動議通過由副議長蘇俊豪提案,鑑於司法權僭越立法權、干預行政權之嫌、抵觸歷任大法官一夫一妻制解釋文,行文陳請監察院,彈劾通過同婚釋憲的會議主持人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位大法官。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5次定期大會23日最後一天議程,副議長蘇俊豪基於地方陳情,提出臨時動議彈劾同婚釋憲大法官,獲22名議員連署,並在大會通過決議。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乃違憲,引起各方關注及不同見解,23日出現縣市議會臨時動議提案通過彈劾大法官首見之例。
▲副議長蘇俊豪提案獲22名議員連署,縣議會決議通過將行文陳請監察院,彈劾通過同婚釋憲的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位大法官。(圖/記者蘇榮泉攝,2017.06.22)蘇俊豪指出,釋字748號非但沒有平息社會爭議,反而造成更大爭議,將引發家庭倫理及社會秩序崩盤,法令解釋嚴重不當,明顯有違反憲法賦予大法官職權之嫌。蘇俊豪更指出,大法官對民法不承認同性婚姻提出違憲解釋,涉有「超越憲法職權」、「製造家庭與社會不安」、「資料蒐集不縝密」、「誤判世界人權價值」、「任意指責無辜民法」、「未先合憲即令違憲」等違法失職情事。蘇俊豪表示,大法官失職之處,還有切割家庭發展的歷史事實,未能重視事件的來龍去脈,反而激化社會的對立,增加人民對民法婚姻的敵意,一味標榜亞洲第一個同婚國家,疏於引用聯合國保障家庭決議,脫離國際人權法理,強制破壞民法規範的家庭模式。雲林縣議會通過蘇俊豪提案彈劾大法官的臨時動議後,將由法制室函文監察院,就同婚釋憲大法官會議主持人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等14人,進行調查予以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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